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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爱我家版规(version1.3)0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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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版规

一、
1.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一切言论
2.不得发表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迷信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
3.不得发表漫骂、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暴露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言论
4.不得故意使用带有污辱或人身攻击、甚至恶意雷同的ID或淫秽、****的签名,注意文明用语
5.不得发表空贴、恶意灌水、无聊的广告性文章等垃圾信息 (具体请不要随便或者故意发布例如:单单只是有“……”、“路过”、“沙发”、“顶”等无谓的帖子,发现纯灌水性帖子和回复将视情节轻重扣3~n分;至于Q币、免费电话等广告性质的帖子请在相关帖子下跟帖,违法规定者删贴勿论,为了以示公平,删贴前一般有相应的pm也就是会有论坛短信息提示,对删贴有意见者请回复pm,让相关的管理人员处理)

二、
对于建设性提议的帖子,视其贡献程度作一定程度的奖励(包括饭票)。

三、
欢迎各种针砭时弊的帖子,但前提是在有所了解的基础上的,而不是只停留于表面现象的发牢骚。严重欢迎对改善各种丑陋现象的可行性建议。

四、
请尽量不要把旧帖翻上来,发现恶意翻帖者,会有一定的惩罚措施。

五、
广工是我们每个广工人的家,需要大家的爱护,虽然她还有很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是如果我们光顾批评而不实实在在的做些事,她永远不会好起来。希望各位会爱上这个家。

[ 本帖最后由 广工一哥 于 2006-4-30 11:33 编辑 ]





退休了,我还是你们的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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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拥护!!!!!!
ぺ莪咫係想噎個秂静苄へ咿家①切都變dè亂⑦⑧糟べ唔想再谂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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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广工一哥 于 2006-4-30 19:32 发表
我爱我家版规

一、
1.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一切言论
2.不得发表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迷信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
3.不得发表漫骂、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暴露他人隐 ...
惨,好像第四条违反了,之前都没看到,可不可以自己去删帖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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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先睇贴,守规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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