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天使 发表于 2005-3-13 20:06

吾係吧?!都十几二十岁人啦~~~

2002070344 发表于 2005-3-14 13:22

画多在 2005-3-13 10:56 AM 发表:

本来偶有个F在15号生日,所以米买左条粉晶送给她,把粉晶放在书包,回家作中转站,结果,今天被母亲发现了,问长问短的~~救命。
我这一辈子最害怕就是被父母说我的感情事了。救命

最冤枉的就是,我要送的对象 ...

晕就一个字

2002070344 发表于 2005-3-14 13:22

将错就错啦

天堂幸运神 发表于 2005-3-14 16:19

傻瓜

广工仔仔 发表于 2005-3-15 10:11

快刀斩乱麻....打铁趁热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被发现了!!]本来……冤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