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lws 发表于 2005-5-11 19:46

05年5月10日教育部发出不得收取重修费用的通知!

记者10日从教育部获悉,2005年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将保持稳定,各地、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发出的《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论文印制费”、“旁听费”、“注册费”、“点招费”、“建校费”以及押金、保证金和各类证、卡工本费等。

  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将与同等学历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知提出,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本校相同专业本科生的标准收取,不得以任何名目多收费、高收费。预科生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预科培养学校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科生收费标准收取;预科生升入本、专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招生当年的普通本、专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

  通知提出,毕业生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不得由学校向毕业学生收取“违约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高校收费一律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我们学校还在发出通知要我们交重修费,大家是不是应该先观望一下?

salary 发表于 2005-5-11 20:19

广工就是这个鸟样,上面的领导知道钱、钱、钱。。。。。

新丁 发表于 2005-5-11 21:09

md,我毕业了,不是亏了

广工一哥 发表于 2005-5-11 21:38

明天要交辅修费了……

星翎 发表于 2005-5-11 22:31

我已交过一次,不想来第二次啦

danty 发表于 2005-5-11 23:00

DING

猪起的 发表于 2005-5-11 23:40

不重修才是根本...嘿嘿

mdkiller 发表于 2005-5-12 20:28

那我要不要交数学重修费啊???
郁闷啊.....

mdkiller 发表于 2005-5-12 20:41

知道乱收费也没用啊.....要交的也还是要交啊...

mdkiller 发表于 2005-5-12 20:41

知道了还更郁闷啊....晕....

rockwhy 发表于 2005-5-12 20:53

早就说了不准收的啦,一样不理,这次好像只是重申吧?

silverfox 发表于 2005-5-12 21:21

没办法,建了龙洞二期工程和大学城要很多钱,学校就.........强烈抗议这种行为

justdoit 发表于 2005-5-12 22:32

超!大家比d 压力学校先得架!

justdoit 发表于 2005-5-12 23:09

捻下捻下!我翻4年大学要叫5年个学费比广工!无意见!

而且重修仲5比人过!叼渠!

今年重修有机化学个29人过左6个!暴寒!

mzlws 发表于 2005-5-12 23:30

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通过“双学位、双专业、辅修学费及重修费一览表”查询交费金额,按照上述交费方法依时交费,教务处不设现金收费点;
  2、凡在规定时间内不交费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修读机会;
  3、“代收费凭证”是学生交费的凭据,请妥善保管备查;
  4、有疑问请与所在校区教务办联系,联系电话:
  东风路校区:37626229 杨老师
  五山校区: 38457906 杨老师
  龙洞校区: 87082921 王老师
  大学城校园:39322661 方老师


我们是不是应该打电话去问一下先?没结果的话就向报纸报料吧,能拿到100块报料费呢。。

justdoit 发表于 2005-5-12 23:33

mzlws在 2005-5-12 11:30 PM 发表:

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通过“双学位、双专业、辅修学费及重修费一览表”查询交费金额,按照上述交费方法依时交费,教务处不设现金收费点;
  2、凡在规定时间内不交费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修读机会;...


无用架!

广工学子 发表于 2005-5-13 18:49

不收
学校断了奶

lj 发表于 2005-5-13 22:40

haha师弟师妹真实幸福啊,可怜当年我们……

david当当 发表于 2005-5-13 22:47

偶要重修

画多 发表于 2005-5-14 00:27

可能下学期就不用交了~~但是~这学期应该还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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