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僧 发表于 2006-12-16 01:32

引:中国政治改革与“西方式民主”

12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36次集体学习,学习的内容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学习会上强调“要提高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保证基层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而在本次北京市区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的当天,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也高调播出了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在各自选区参加投票的情况。此举是否表明中共高层希望各级人大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代议机构,这仍有待观察。   毫无疑问,在经济改革进行了将近30年后,中国国内对适度政治改革的期待正日益普遍与强烈。但是,对中国政治改革的方向,人们似乎持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一时仍难以形成共识。   在中国,有一种观点非常有影响力,即对一个国家而言,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最重要的,政治制度是否民主并不重要,因为任何政治制度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持此观点的人经常以举例的方式指出,尽管有些国家实行了民主政治,但却无法保持政府甚至社会的稳定,并因此妨碍了经济的发展,而一些实行威权政治甚至专制统治的国家却能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他们据此认为,民主政治并非特别值得追求的社会目标,更不值得为其付出社会动荡和经济停滞的代价。   这种观点准确地指出了政治及社会稳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但同时也对民主政治进行了过于庸俗化的解读,或者说只触及了民主政治的手段功能,而完全无视其更重要的目标功能。   一个人活在世上并不仅仅是追求丰衣足食,他还希望能得到作为其同类的他人对自己人格的认同,而这种认同的最终和最具体的体现就是得到他人的平等对待。在任何人类社会,个人能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展现自身的人格和意志,端赖其能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参加该社会的政治生活。政治参与是通向自我实现的最基本的途径。只有当一个人能和他人一样平等地参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生活时,他的人格才因他人的认同而得到了实现。忽视了民主政治这种目标功能的人,实际上也忽视了人与圈养动物的区别。   另外,民主政治作为人类社会管理模式(手段功能)之一,无疑存在各种各样的缺陷与不足,但其是否比威权政治或专制统治更不合理或更缺乏效率,人们不可能仅仅基于抽象分析就能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但从经验的角度而言,不管从时间的跨度进行纵向比较,还是从空间的跨度进行横向比较,总体上,在那些民众对政治生活平等参与程度较高的社会,往往能够实现更为持续的经济繁荣和更为优质的社会发展。
还有一种令人惊骇的观点认为,在中国实行“西方式民主”将牺牲中国的国家利益,那些在中国鼓吹实行民主政治的人很可能是西方国家利益的代言人。当然,持此观点的人大都懒得说明,为什么在中国实行“西方式民主”就是出卖中国的国家利益,而那些已经实行了“西方式民主”的西方国家却仍在孜孜不倦追求自身的国家利益呢!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最基本的作用是将民众个人分散的意志整合为国家意志。如果人们承认国家利益应该是民众整体的利益的体现,那么,民众平等参与政治活动的程度越高,一国的政策(包括国内政策与对外政策)就越能反映和维护其自身的国家利益。不管是从中国历史还是从世界历史来看,一个政权越不民主,就越有可能推行有损国家利益的对外政策。   哈玛斯在巴勒斯坦的“西方式”政治选举中获胜,但很难说哈玛斯是一个以西方国家利益为念的政治组织。尼加拉瓜本次大选的获胜者桑解阵(Sandinista National Liberation Front)总统候选人奥尔特加(Daniel Ortega)也并不以亲西方而著称。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Hugo Chávez)通过西方式的选举上台并获得连任,这对作为头号西方国家的美国似乎算不上是个好消息。在俄罗斯,同样并无迹象表明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的普京总统,一定是西方国家利益的代言人。   上述政治组织或政治领导人推行的对外政策是否符合其国家利益,应该由其本国的民众来判断,但这些例子至少可以证明,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并不必然是为了促进与其政治制度相同的其他国家的利益。历史并未提供多少例证来表明,实行类似政治制度的国家相互之间必定会奉行利他主义的外交政策。   1949年之后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大陆,采用了与前苏联极为相似的政治制度。但当时的领导人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他们真诚地相信这一制度能够使中国尽快摆脱贫穷与羸弱,成为一个人人能够各取所需的幸福国度,而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对苏联有利。否则,人们很难理解中苏两国为什么会在上世纪60年代末一度兵戎相见。   当然,西方国家对中国国内政治喋喋不休的批评的确令人生厌,而中国作为一个大国也难以接受其他国家在其内政问题上指手画脚。但如果中国仅仅是出于一种对国外批评的逆反心理而拒绝推行对国家有利的政治制度,则无疑等于赋予了外国势力对中国政策的反向否决权。   一种优良的政治制度不管是在哪个国家率先实行的,都是属于全人类共同的政治文明成果。就像技术文明一样,中国也没有任何必要让别的国家完全垄断人类在政治文明方面的成果。    “西方式民主”非严格定义概念
其实,“西方式民主”本身就不是一个经过严格定义的概念。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乃至日本,在政治上一般都被认为属于西方国家,但它们在政治制度方面也相互存在巨大的差别。美国实行的是总统制,德国是内阁制,法国则是总统制与内阁制的奇特结合。英国和日本实行的都是君主立宪内阁制,但在实际的政治运作过程中,双方仍有较大差别。
  人们可以从上述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中归纳一些共同特征,其中包括:民众通过各种政治选举普遍参与国家政治进程;多党竞争政治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责任政府;宪政体制严格约束各级官员的权力;独立的司法体系为个人的基本权利与自由提供了保障。   在对不同的政治制度进行比较时,人们必须回答的问题是,上述特征究竟是区分政治制度是否民主的标准,还是区分不同形式民主制度的标准。如果是前者,那么具备这些特征的西方国家(及其他国家)的政治制度,和不具备这些特征的政治制度,总有一种是不民主的。   如果是后者,则两种政治制度都可能是民主的。但此时,人们必须回答另一个问题:究竟是哪些共同因素决定了这两种政治制度都是民主政治,或者说民主政治本质特征到底是什么?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学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引:中国政治改革与“西方式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