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定伤害 发表于 2008-4-2 17:35

卖淫女的生意经……

在很多地方,卖淫被卖淫者视为生意,无论鸡鸭,都可以说是在做生意。既然是做生意,自然就得有营销的手段,否则做成的生意在量上达不到维持经营的成本底线,就没有足够的顾客光顾,就达不成基本的利润率,就只能做赔本的买卖。以往看电影,知道在香港或泰国,会划出一块地方,做为特区,许可鸡鸭们在此做生意,叫做红灯区,在红灯区内,霓虹灯彻夜闪烁,勾引那些色心蠢动的人们,这种营销手段,是招牌营销;因为地处深圳这个与香港紧接的经济特区,所以街头的报摊也可以买到香港的一些报纸,有一次兄弟在公交车上看到一老兄在翻一香港报纸,瞄到有整版整版的色情服务的广告,不但有文字,还有配图,配图中的女子个个性感妩媚,尤如明星。

经窦文涛在专门针对日前香港接连发生的凤姐被杀案搞的一期《文涛拍案》中对一楼一凤这种现象的知识普及,兄弟知道香港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走投无路的女子可以在一些老旧的街区租一套房,在报纸或网站上做提供色情服务的广告,就是兄弟在公交车上看到的那一种,这是具有现代营销意识的,比较先进的广告营销。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也要搞市场经济,但新闻中会经常报道警察同志们战果辉煌的扫黄打非行动,所以知道了那些所谓的发廊、夜总会、按摸房,有一部分其实就是卖淫女们的经营场所,她们既没有做意思明显的招牌,也不可能在媒体上做广告,想来所能做的营销手段就是口碑这种最最古老的营销手段。可能由于这种营销手段效果不好,所以小姐们得组织起来,拉帮结派,相互帮衬。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几十名老人路边与卖淫女色情交易》,http://news.21cn.com/social/daqian/2008/03/31/4543707.shtml,文章题目非常普通,其较吸引人注意的,想来不过是“老人”和“路边”而已,一个是交易对象,一个交易地点,可能会有些特殊,但兄弟在网上游逛也有些日子了,关于老人在路边这种“光天化日”的公共场所看色情表演的新闻,看过很多次了,所以一开始,也只是想看一看我国的路边摊贩的营销手段到底进化到何种程度,竟然引起了好事网友的兴趣,不料一看文字介绍,居然大吃一惊,发现了对于卖淫女来说,创造出了一种绝对是个创意超凡的生意经。由于网站编辑们的文字表达水平很高,所以需要直接引用在下面,朋友们看了才能明白是怎么回事。
“当时路边停满了电动车摩托车之类的交通工具,人数之多,令人咂舌,大概有7-8个卖淫女在进行卖淫活动,(买淫者的卖淫对象)以老年人为主,其中还夹杂着收破烂的及民工等。资费标准是1元钱摸下体,加胸的话是2元,20元可以XX……有个女的开始要价两元,后来人多了也就1元了”。


人数之多,令人咂舌,这说明顾客群找得准,营销策略高明,我们可以分析得出结论,卖淫女们成功创造出了一种符合消费者心理,薄利多销,活动场地合适的营销手段,效果比香港的凤姐在报纸或网站做广告还要好,以致于消费者甘愿排队等待消费。


只是这种营销手段对于有着优良的传统美德的社会来说,太有冲击力,以致于“网友纷纷称触目惊心,有人质问为何没报警,也有网友称我们的城市应该给民工、老人等多一些关怀”,唉,连我们的城市应该给老人和民工多一些关怀这样的感慨都出来了。

是人都知道(此判断以每个人都是血肉之躯都有恻隐之心为判断的感性基础),卖淫女出来做生意,表面上是卖肉,实际上出卖的是尊严和人格,尊严和人格对于这些卖淫女来说,价值几何?从这篇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出,仅仅价值一元。

一元钱,在二十一世纪的现在,在中国正在和平崛起,正通过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奥运会向世界证明我们的发展,我们的进步的现在,一元钱可以买到什么?可以在早上到路边无证小贩那里买两个假纸陷包子,可以在深圳的一小部分公交线路乘坐十公里以内的非空调车(可惜深圳大部分公交线路现在都是空调车,上车两元),也可以买一份用来了解世界大事国家大事和垫在屁股下面当座垫的报纸(南方都市报现在也涨两块了)。


就是这样的对曾经的硬通货美元不断升值,但在国内由于物价不断上涨已经起来越不值钱的一元钱,就与生存在嫦娥已经升到太空的时代的一个中国年轻女人的尊严和人格等值。

这就是卖淫女们的生意经。

一个人要面对怎样的生存压力,才会创造出如此令人悲哀莫名的生意经。

但无疑她们是有着精准的消费群体的判断能力,和精准的消费价位的定价能力,他们看准了这个社会中,即使是一个捡破烂的民工,或者一个仅仅靠儿女节省出来的生活费过活,可能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的老人,也有着无处排谴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她们以他们能够承担的价位,为他们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她们的创新,创意,和强大的行动力,使她们的营销现场,人数之多,令人咂舌。
多么高明的营销手段,多么精心的营销策划,多么成功的营销活动。

可惜,她们的聪明才智,和她们的肉体一样,只能和尊严和人格一起,以一元钱的价格出售。

有谁可以谴责她们?有谁有资格对她们执“法”?有谁可以忍心报警?有谁可以狠心扫黄?

葛尤说,“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人才!”,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人才贵吗?如果人才最贵,是不是就说明这些如此有创意,如此有生意头脑的年轻女子,只配做把人肉卖给老人和捡垃圾的民工的“人渣”?

曾经伟大的中华民族啊,您到底要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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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定伤害 发表于 2008-4-2 17:39

忘了加个转字了,作者叫唐草
记得大学时,隔壁宿舍有个舍友比较爱出去玩的
曾经很形象地跟我们学过一句话“靓仔打**么,5块钱一次……”
不论那些被人们称为鸡的女性们,
只是担心,光顾她们的,又何只是老人、民工或者大学生……

J.Kidd 发表于 2008-4-2 19:55

薄利多销

为人有D狂 发表于 2008-4-2 20:29

群众基础......

ャo随.癔マ 发表于 2008-4-2 21:49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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