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有关暂缓就业+户口档案等问题(非盈利!!)
我从我们学校就业网上查找到的,希望对有用的人有所帮助...http://job.gdut.edu.cn/news/news_view.asp?newid=2555原文..
七、暂缓就业
(一)什么是暂缓就业?
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经批准,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二)暂缓就业的申请
5月25—30日毕业生网上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就业中心审批后,在6月5日前,学院将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有关信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上报其就业方案。6月20日至30日,各学院发放条形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并组织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温馨提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凡逾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责任自负,不能补办暂缓就业。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5月30日前仍未拿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
2、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生,但由于国家英语四级未通过,不能落户,须在7月份后才能拿到国家英语四级证书的毕业生;或者是拿到毕业证后人事局才开出接收函的毕业生;
3、有就业愿望,但在5月30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4、落实了就业单位,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的毕业生;
5、考研究生(专升本)、公务员等待正式录取通知的毕业生;
6、自主创业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毕业生;
7、已有就业单位,但要一年见习期满后才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
特别说明:办理出国留学的毕业生、结业生及留级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四)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
1、毕业生离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托管在学校保卫处。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凭有效的单位接收函件、《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3、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毕业生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派遣手续,过期不办理者,档案一律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生源地人事局),户口托管在学校的也转回生源地。
(五)暂缓就业的取消
1、办理时间和地点:每周二、周五到农林下路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2、办理材料:回生源地就业的,需持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证件;跨生源地就业的,需就业单位有效证明或人事局接收函,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证件;
3、办理程序:持以上相关的材料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到证(蓝色联报到证转户口用,白色联交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归入本人档案并转递档案),持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转户口(或持报到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到生源地户口所在地迁转户口)。
温馨提示:过期未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2010年7月10日后到东风路校区601室领取报到证回生源地办理报到入户手续,党员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后,要到所在学院转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材料。
(六)暂缓就业毕业生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档案移交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后,毕业生如果要解除暂缓就业,须由本人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办理解除手续,领取报到证后,再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迁移户口;
2、暂缓就业的期限为两年,逾期不办理解除者,其档案将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事局),报到证统一签发到学校就业中心;
3、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在校生的任何待遇;在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毕业生如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把其档案直接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4、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需要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指标》等),必须解除暂缓就业协议,并办理把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的有关手续,毕业生所需要的证明需回生源地办理;
5、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及办理职称的评审。
[ 本帖最后由 zzdny 于 2008-5-19 10:07 编辑 ] 户口和档案的重要性
目前,许多毕业多年后的毕业生回学校办理落户手续,由于这些毕业生在毕业后没有及时办理落户手续,或者将户口和档案保存在自己的手中,超过了落户的期限,现成为了“黑户”。
户口和档案是证明毕业生身份和经历的重要个人历史材料。遇到结婚、出国、创业等情况,都需要开具户口证明或调档政审。毕业生离开学校后要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户口和档案。
有相当一部分同学认为:我毕业后凭毕业证就可找个单位打工挣钱,档案、户口无所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档案、户口是相当重要的。这表现在:
(1) 毕业后,同学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结婚或考研,若不办理落户及人事档案相关手续,婚育证明或考研政审材料是无法开具的。
(2) 档案是记录了一个人的成长过程的原始资料,必须完整并及时补充,其它材料代替不了,如果断档,补接会十分麻烦,有些档案过期就没有办法再补充。
(3)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考录时,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政审”即“审查档案”,没有档案是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
(4) 目前,没有户口、档案,是不能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的。
(5) 技术职称档案材料是人事档案的一个重要部分。有的同学可能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的年限计算并不是从你毕业算起,而是要看你的工龄,没有档案是不会有连续工龄的。
所以,在此提醒我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毕业生同学,毕业后一定要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麻烦。
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在线 八、党、团组织关系的迁转
(一)党组织关系的转移
根据中组部及我校《党员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我校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规定如下:
1、转移组织关系相关流程
毕业生党员在学院开具《中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组织部盖章,同时《学生党员记录卡》和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交组织部存档——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写的党组织(县处级以上党组织的组织部门)报到——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
2、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
(1)《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学生党员记录卡》暂留学院保存,待转出组织关系时交组织部存档。
(2)预备党员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需牢记自己的转正时间,预备期满及时回学校办理转正手续。
(3)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时间为两年,满两年后,如仍未落实接收单位,本人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党组织或其它地方党组织,如不及时办理,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情况说明
(1)校内转移的,介绍信的有效期为7天;转到省内(含广州市内)的,介绍信的有效期为30天;转到省外的,介绍信的有效期为60天;如有特殊情况,介绍信的有效期可为90天。
(2)由于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不接收介绍信等原因而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回校,寻求解决办法。不能丢失、涂改、撕毁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出后,超过六个月未到接收单位转移组织关系的,按自动脱党处理。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而户籍转回生源地或其它地方的党员,其组织关系转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然后再转到镇、街道等户口所在地党组织。
(4)毕业生党员毕业时移居境外或自费留学的,组织关系可转到学校组织部或生源地党组织。(本规定由学校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迁转
以团支部为单位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由团支部负责收齐团员证,检查、核实各有关项目(年度注册、团费收缴等)后交给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直接办理转出手续。(本规定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十、毕业生档案的迁转
1、毕业生档案的整理
各学院在6月中下旬及时整理毕业生的档案材料,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安排及时归档。
2、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档案毕业生档案原则上转递到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即报到证左上角的抬头单位,如:报到证抬头单位是梅州市人事局,则该生的档案转给梅州市人事局)。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本专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生处学生档案室按报到通知书的去向填写档案投递地址,经机要局投寄或集中移交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2)读研毕业生,按学生读研所在学校地址投递档案;
(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转由省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保管;
(4)已办理出国的毕业生,按其生源地地址将其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5)既没落实就业单位,也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学校原则上将其档案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一般为地市人事局或其直属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广州生源一般转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3、毕业生档案的转递时间及查询
7月20日至30日期间通过机要局或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转递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的3个月内跟踪本人档案去向,如未查询到,请登录学校的就业在线或电话咨询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37626136,联系人:李老师。
十一、毕业生报到
报到证的涵义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的工作。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联和副联),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用;副联为白色(也叫通知书)一般由学校学生档案室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
学校发放报到证时间
每年的6月20日至30日领取第一次方案的报到证。
每年的7月1日至10日领取补充方案的报到证。
报到的相关规定
按规定时间及时到单位报到。如果已派遣的毕业生不按时到单位办理报到入户手续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单位辞退、公安局注销其户口等后果,责任由毕业生自负。
温馨提示:《报到证》是毕业生报到入户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若遗失原则上不再补发。
不签发报到证的情况
1、不能正常毕业而只取得结业证的学生暂不签发报到证(在取得毕业证后三个月内再提出派遣申请。);
2、继续升学毕业生(读研、专升本)不签发报到证;
3、申请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4、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就业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的功能;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迁移户口的功能;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的功能;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保护和维护普通高校毕业生权益的功能。
毕业学校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以《就业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接收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予以办理落户事宜;人才交流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予以办理人事代理;报到通知书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在线 :lol: :lol:
支持非盈利性发帖 支持版主加我分....
[ 本帖最后由 zzdny 于 2008-5-19 15:24 编辑 ] 支持版主 谢谢,我现正面临这个问题呢~~
我想问下,“农林下路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是不是就是东风路校区啊? 看到这些就烦得慌,难受! 支持版主、力挺 啊 、
支持了,目前就是就业确实是严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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