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三证!!!
毕业时要求“三证”齐全,指哪“三证”?(1)《报到证》,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毕业证》,由校教务处办理;
(3)《户口迁移证》,由校保卫处办理。 2.什么叫毕业生《报到证》,它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或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它的主要作用有: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等手续;
(4)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报到证》分上下两联(内容相同),上联(蓝色)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寄发给学生,下联(白色)则放入学生档案内。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或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一律无效。
3.毕业生在就业方案上报时仍未能落实就业单位怎么办?
毕业生在就业方案上报时仍未能落实就业单位的,将毕业生派回生源所在地人事局(师范类毕业生为教育局)推荐就业。
4.学校如何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
学校上报的就业方案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派遣到省外、绍兴市外或绍兴市外生源在绍兴市范围内就业的由省教育厅统一签发毕业生报到证,绍兴市生源并在绍兴市范围内就业的分别由绍兴市人事局(在非教育系统就业)、绍兴市教育局(在教育系统就业)签发毕业生报到证。
5.毕业生报到时超过了报到期限怎么办?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报到证上指定的部门报到。已经签约的毕业生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未签约回原籍的毕业生其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一般可推迟到当年底。
6.《报到证》遗失怎么办?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损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证明盖章,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相关证明,到报到地人事部门复印《报到证》存根,然后由学校上报省或绍兴市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予以补发。
7.《毕业证书》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应妥善保管,遗失后,只能补办《学历证明书》。补办程序如下: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到校档案室复印高校录取名册及学籍成绩册;
(3)到校教务处开具相关证明;
(4)带上以上材料,到省教育厅高教处办理补办手续。
8.什么是“改派”?
“改派”是指对毕业生就业方案所做的一种调整。对于毕业后已派遣的本、专科生原则上不改派,但对于因特殊原因或跨地区就业的、的确需要改派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提出改派申请,经浙江省教育厅或有关市、县人事、教育部门批准后,可以办理改派手续。
9.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一般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毕业后跨省就业;第二种是在省内跨大市就业;第三种是在原派遣地所在大市范围内跨县(市、区)就业。
第一种情况需要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地点为杭州市文二路331号,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71-88912112,88912332,88912552。就业调整手续的受理范围是,毕业后两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毕业生。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调整手续。
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①就业报到证;②毕业证书;③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④现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由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对第二、三两种情况,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浙委办39号)规定,毕业生在本市范围内跨县(市、区)调整就业去向的,由本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市调整就业去向的,由两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所需材料与到省里办理的基本相同,具体手续需根据相关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根据现有规定,毕业生无论属于哪种改派都不必来校,只要到省或市、县有关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10.“改派”后如何办理户口改签手续?
毕业生在办理改派手续后,凭改派后的报到证、原发的户口迁移证到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改签手续。
11.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如何转移?
真正能证明你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的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所以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在每年学生毕业时,经绍兴市邮政局机要科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师范生为所属教育局,非师范生为所属人事局。绍兴市及所属各县(市、区)档案由就业指导中心派专人送达)。
如果学生在毕业时,还未落实就业单位,人事档案则投寄到其生源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无权携带个人人事档案。如果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有可能碰到个人档案转移问题,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既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经常会有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但一般也要通过人事部门转接。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12.毕业生毕业后户口如何转移?
学生来到学校读书,户口从原籍迁到学校,但在学校是临时性的,毕业后都应该迁出。《户口迁移证》是学生毕业时其户口从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的证明,不能丢失,不管到哪里,你要在规定时间内把户口落下来,不要把《户口迁移证》一直放在口袋里。毕业生户口的转移,由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校保卫处)到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公安部门按国家派遣计划上标明的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如果学生在毕业时,还未落实就业单位,则迁移到其生源所在地(县或县级以上人才中心,师范生为各县市教育局)。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13.户口迁移证有什么作用?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我校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均由绍兴市公安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毕业生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
14.《户口迁移证》遗失怎么办?
《户口迁移证》如有遗失,需持生源地及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尚未落户的证明及本人有关证件(如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开具相关证明,并带上这些证明材料到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移证》补发手续。然后再到派遣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15.已签约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以毕业生在绍兴市落户为例(其他市地基本相同)。
毕业生需带上以下材料,到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①《报到证》或绍兴市人才中心的行政介绍信(师范类毕业生为绍兴市教育局介绍信);
②就业协议书;③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⑤落户单位或家庭户口簿;⑥居住状况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⑦本人身份证;⑧近期正面一寸照片1张。
16.未签约的毕业生如何办理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未签约的毕业生在毕业后户口被迁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需带上以下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①《报到证》;②户口迁移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④当地人事或教育部门的证明或家庭户口簿;⑤本人身份证;⑥近期正面一寸照片1张。
17.如果与绍兴市区一家没有集体户口的单位已经签约,我的户口该怎么办?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去开设集体户口,只要有三人以上就可开设。如果不符合开户条件,还有二个办法:一是要求在绍兴市人才服务中心挂靠,因为在绍兴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办理的人事代理服务项目中,也包括个人户口挂靠项目,但从严控制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二是挂靠在本人居住在绍兴市区的亲友家庭户口中。在办理此类落户手续时,需要有该亲友所出的同意挂靠的证明。另外如本人已经在绍兴市区购房,可以带上房产证或所签协议书,去办理落户手续。
18.未与用人单位签约能否将户口留在绍兴市区?
一般来说如果未与绍兴市区的用人单位签约,户口不能留在绍兴市区。绍兴市现在尚未正式实施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但毕业生可以把户口挂靠在本人居住在绍兴市区的亲友家庭户口中。在办理落户手续时需带以下:①该亲友所出的同意挂靠的证明;②该亲友的户口簿和房产证;③毕业证书;④本人身份证;⑤近期正面一寸照片1张。
19.申请出国(出境)的毕业生户口和档案能否不转回生源地?
毕业生要求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向学校提出申请,交回就业协议书,经院(系)确认后,学校开具有关证明,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需要原签约单位出具书面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公函后才能办理。已经开具报到证的,还要交回报到证。
20.申请出国的毕业生在学校要办理哪些与就业有关的手续?
要求出国的毕业生需向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出国申请,学校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其档案、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
21.毕业生档案中主要包括哪些材料?
毕业生个人的档案主要包括:毕业生大学入学前的有关材料,如中学生登记表、中学德育考核表、招生报考登记表等;《大学生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思想汇报;大学体格检查表;大学期间校、院系以上奖惩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存根等。
22.学生党员毕业后如何转接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转移,其基本流程如下:基层党支部分党委、党总支校党委组织部,然后分省内、省外两种情况:①省内: 省内可直接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基层支部;②省外:绍兴市委组织部省外可直接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基层支部。
23.听说毕业生可以将自己的户口、档案留校两年,有这回事吗?
根据有关规定,未就业毕业生可以将自己的户口、档案留校两年,但须符合以下条件:该专业无用人单位向学校提出需求或需求不足,生源所在地(指市、县一级)没有需求或需求不足。
24.毕业生报到程序是怎样的?
毕业生按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到相关人事、教育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一般需随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已落户的出示户口薄)和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等证件,已签约的还要带上就业协议书。
25.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需带由人才中心(或教育局)所开的行政介绍信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员需向接收单位的党组织上交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团员需向接收单位团组织出具《团员证》。另外,有的单位在毕业生报到时,还需验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6.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应注意什么?
到用人单位报到,是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的第一步,这一步迈得是否顺当,直接关系到单位对毕业生的最初印象,也关系到毕业生能否以一种良好的心态顺利上岗,不可等闲视之。
第一,要准备好报到所需的有关材料。如行政介绍信、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等必备的材料,这些材料一定要带齐并妥善保存,一旦丢失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按行政介绍信上所规定的时间报到。毕业生报到后,单位往往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岗前培训。因此,当拿到报到证后,应在报到证规定的期限内与单位取得联系,问清楚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便顺利地到单位工作。
第三,报到时受阻,要冷静处置。一般来说,只要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个别毕业生也可能会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能急躁,而要弄清楚事情的具体缘由,耐心地与单位交涉,并以自己的努力改变对方的决定。如果是由于单位撤销、合并等原因,则应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以求妥善解决。http://imgcache.qq.com/ac/b.gif 懂了,很详细~~~Q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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