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之鹤 发表于 2005-3-31 17:00

powerwind 发表于 2005-4-7 00:14

我想过了,没有法可以改变这一切.
只有认命,就到图书馆找那个主任,决心给罚钱.
因为我想,我去图书馆随便借几本书也不止那几十块钱.
可结果是这样的
主任说,现在我可以拿回借书证,但要到图书馆做义工20个小时
事情就是这样了,没有给罚钱,但要.....
就这样,不想说了

saile 发表于 2005-4-8 20:10

tmd我拿出来的是一本《青年文摘》    图书馆就不罚我的钱   叫我做15小时义务劳动我顶她个肺

david当当 发表于 2005-4-8 21:24

自己注意一下,系门口检查一下自己!

xiejeng 发表于 2005-4-11 13:46

支持楼主,可以不要借书证,也不要因此滋长了一个你觉得不好的现象,这可以说是个人的原则,也可以说是做人的道理,人不能随便妥协,妥协了就失去了自我了。坚持到底!

lhxing 发表于 2005-4-1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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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公告]给校长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