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有D懵 发表于 2009-10-8 01:02

难道你认为恶意顶帖不应该被引导?

休闲小虾米 发表于 2009-10-8 01:06

100# 追你十二条街
但系当很多人对一个新人的恶意顶贴行为都感到厌恶的时候,那个新人是否需要检讨呢

追你十二条街 发表于 2009-10-8 01:11

100# 追你十二条街
但系当很多人对一个新人的恶意顶贴行为都感到厌恶的时候,那个新人是否需要检讨呢
休闲小虾米 发表于 2009-10-8 01:06 https://www.gdu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所谓的很多人在那里?
有那次不是拿出来争论之后,然后个个拼命地去找证据?这叫先入为主
有没有人在扣分的时候,会想到是在引导新人?是为了纠正新人的行为?
不过我相信会有人在扣分时是为了论坛好的,只是数目不多而已

盼盼 发表于 2009-10-8 01:12

找证据不是应LZ所求吗?

无法无天 发表于 2009-10-8 01:14

俊男妒忌~阿敏居然加100分

圈圈叉叉都是错 发表于 2009-10-8 01:14

弱小的新人路过。。。。

Y—Y 发表于 2009-10-8 01:18

one hundred

为人有D懵 发表于 2009-10-8 01:20

如果不是新人,会扣一分吗?
你不会别以为别人不会!

q465122281 发表于 2009-10-8 01:21

三位数的加分。。。。

休闲小虾米 发表于 2009-10-8 01:22

103# 追你十二条街
那是不是需要发个投票贴去看下有多少人赞成LZ的恶意顶贴行为呢?

为人有D懵 发表于 2009-10-8 01:23

你永远觉得自己系岩噶,我都费事晒气!
反正你唔妥我都唔系一两日噶事,我都无谓同你吵

追你十二条街 发表于 2009-10-8 01:24

其实,我说这么多,并不单只是针对这一次的~~~
我觉得我说的都是废话,估计很多人也有同感
高高挂起,洗洗睡

为人有D懵 发表于 2009-10-8 01:27

对不只这一次,因为你一直针对我同盼

q465122281 发表于 2009-10-8 01:27

为了更好的促进各位朋友在后院灌水聊天,给大家打造一个良好的氛围,特拟制以下规定,望各位水友鼎力遵守。

1、严禁在水区发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内容;杜绝交谈涉及敏感政治、社会问题、**、反动言论、国家秘密、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政策言论;禁发丑化中国、各民族人物、英雄、重点工程等内容;未经本人同意,严禁公开个人隐私,资料等内容。

视情节而定分别给于警告、禁言或封ID处罚,贴子做删除处理。

2、不得发布故意攻击、侮辱、诽谤、伤害,挑起事端的言论;严禁发布淫秽、**,下流的内容或图片(包括签名);严禁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性质帖文。


视情节而定分别给于警告、禁言或封ID处罚,贴子做关闭、删除处理。

3、请不要发表纯数字和表情的主题帖及回复帖。(如版面睡觉帖,吃饭帖泛滥,版主有权进行关闭或删除)

视情节轻重给于扣分、删帖、警告或者禁言处理,贴子做关闭、删除处理。

4、每人每日发主题帖限制为20帖(且每小时最多发主题5帖),超出者按恶意刷屏严惩;以同一内容回复超过5帖者按恶意刷屏严惩;将版面80%及以上的“最后回复”变成自己者,按恶意刷屏严惩。(对于发帖晒刷版成果的,帖子做删除处理)

视情节轻重给于扣分、删帖、警告或者禁言处理。

5、禁止顶无意义的老帖子,精华贴除外。老帖的定义为三个月前的帖子。

视情节轻重给于扣分、警告或者禁言处理,帖子做限时关闭处理。

6、对于重复的帖子版主有权进行关闭或删除。

7、对于恶意雷同的ID,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版主有权做禁言或封ID处理。

8、希望大家谨慎遵守,为我们大家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灌水环境!版规是死,还靠大家自觉。大家都是校友,如你对版主有任何不满,相互PM之后还不能解决问题的,请到后院居委会发帖投诉、批评,但请注意言语,不要人身攻击!

9、本规定即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工大后院所有。

ps:楼主好像并没有违规。。。。。。

休闲小虾米 发表于 2009-10-8 01:33

4、每人每日发主题帖限制为20帖(且每小时最多发主题5帖),超出者按恶意刷屏严惩;以同一内容回复超过5帖者按恶意刷屏严惩;将版面80%及以上的“最后回复”变成自己者,按恶意刷屏严惩。(对于发帖晒刷版成果的,帖子做删除处理)

视情节轻重给于扣分、删帖、警告或者禁言处理。

为人有D懵 发表于 2009-10-8 01:34

ok,你地岩晒得未!
我以后唔会再做呢啲所谓引导新人噶举动!你死你事!

毛小姐 发表于 2009-10-8 02:21

冷靜冷靜

流云飞雪 发表于 2009-10-8 07:56

分乃身外物,带不来,拿不走,施主何必太执着

kyd 发表于 2009-10-8 08:31

猪欣的辩驳很搞笑 笑死我了

kyd 发表于 2009-10-8 08:40

该不该扣 是争不出一个结论的了
老管也说这是“私人恩怨”
但是有一点大家不要忽略了:
可以扣分的和新来的对扣分的看法 是很不一样的
你觉得扣了是小事 不服是小气
他也可以觉得顶帖是小事 扣分是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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