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拉斯 发表于 2009-10-13 11:01

建议大家入党

在广工大,gongchandang员是有很大优惠的。

众所周知,学校有一条脑残规矩:“在宿舍留宿异性或留宿在异性宿舍,处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哇,这处分简直比偷东西还严重。但是实际操作呢?某gongchandang员犯下此忌,被比唐立言还要无耻的我举报,结果那个gongchandang员连个处分都没捞着,更不要说什么“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辅导员批评我:“你居然害人,心态太差了。”那位gongchandang员则说:“你太幼稚了,就凭这样就想坑我?又不想想你是什么人,我又是什么人!”现在大家已经毕业,一切事情都随风而去。

由此可见,gongchandang员在广工大是有很大优惠的,即使严重违反校纪,也不会被处分。建议大家违反校规之前,先入党。

Y—Y 发表于 2009-10-13 12:00

人地加入左社团,有大佬照住

落叶无根 发表于 2009-10-13 16:48

楼主好垃圾
我都想打你
sb一个

2002070344 发表于 2009-10-13 17:39

辅导员也不是吃素的

浩月千里 发表于 2009-10-13 17:46

他居然知道是你举报他的!!!真不愧是裆圆啊!!!

ramboli 发表于 2009-10-13 17:50

哈哈 楼主我尽全力给你加分的
不过举报人家也不对的你不能因为这样就对这个社团失望
更加黑暗的多着呢 慢慢你就会发现更多 这算不了什么 ········

ramboli 发表于 2009-10-13 17:50

哈哈 楼主我尽全力给你加分的
不过举报人家也不对的你不能因为这样就对这个社团失望
更加黑暗的多着呢 慢慢你就会发现更多 这算不了什么 ········

xstlovezxh 发表于 2009-10-13 17:52

脑残……

xstlovezxh 发表于 2009-10-13 17:53

脑残……

毒善 发表于 2009-10-13 18:59

樓主還在為自己當年的事興奮,可以此人心胸極有問題!檢討下自己吧兄弟!

鱿鱼丝 发表于 2009-10-14 12:39

这样的

丝雨飞花 发表于 2009-10-14 16:23

把一只脚伸了进去,到最后还是全身而退

八月八号木马座 发表于 2009-10-15 15:10

很多人都留宿啦,有句话叫法不责众,听过没有?

女乃并瓦 发表于 2009-10-15 17:22

lz后悔举报之前没入党……

宝剑锋从磨砺出 发表于 2009-10-15 22:13

楼主的心态够黑暗,呵呵

竹蜻蜓大雄 发表于 2009-10-15 22:36

一般,支持的人都是没有带过女朋友回宿舍过夜的,并且是因为舍友带过女朋友回宿舍过夜导致宿舍不安宁的。

反对的人呢,都是带过或者长期带女朋友回宿舍过夜的,并因此扰乱了宿舍的安宁,得罪了舍友。

所以举报这件事情,它的评价,在于每个人所在的立场,没有什么好坏之分。

女乃并瓦 发表于 2009-10-16 11:27

一般,支持的人都是没有带过女朋友回宿舍过夜的,并且是因为舍友带过女朋友回宿舍过夜导致宿舍不安宁的。

反对的人呢,都是带过或者长期带女朋友回宿舍过夜的,并因此扰乱了宿舍的安宁,得罪了舍友。

所以举报这件 ...
竹蜻蜓大雄 发表于 2009-10-15 22:36 https://www.gdu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完全没有理解中心思想

小鲈鱼 发表于 2009-10-16 11:48

LS ALL MARS

ramboli 发表于 2009-10-16 12:24

我笑 还是一笑而过

haimingdu 发表于 2009-10-16 21:21

人地大佬是10.1坐红旗在**检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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