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们要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句话是没用了~~~ 叫老板给房租 回复 21# 槟城v
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又不是只有法律这一个手段
哪种手段最好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就觉得那件事没必要闹大
可能LZ还忽略告诉我们那房东已向她那同事道歉了呢 如果你有钱有时间就起诉吧,唔系按中国的程序,告赢人地你都大伤元气~~~ 要看房东最后的态度如何... 不起诉,先是自己不对的
小平31 发表于 2010-9-18 23:59 https://www.gdu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眼有问题就去看医生 看房东态度 私了最好,法院真的不是普通人可以随便用的。审理时间长,耽误时间,结果难以预知,花费还不少 私了最好,省的烦恼。 我想知道结果 今晚约了她,她说那个房东答应给她五百私了,结果那些民警不许然后又言语刺激结果一怒下撕了口供,差点弄进去坐花厅,不坐花厅的条件是要她放弃追究!真是峰回路转 惹警察? 那个老板自己也有错,还是不要起诉吧,本省就是他欠人家房租先得!而且是员工宿舍啊,估计比较多,加在一起飞,房租不少吧。。。 其实这个不算什么大事,房东道歉就可以了。
最怕就是电脑里有些东西如果被房东拷贝了,一不小心就放到网上。。那样真是全中国都看到了。 当年冠希哥就是把电脑给别人了,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是我的话,不会被他抢走笔记本,既然会被抢走,说明楼主前同事还没有足够实力可以保证能够保护好自己,能私了的话,还是不要起诉的好 我无理解错的话,这叫抢夺,是犯罪,不是民事纠纷。法律该怎么处理的就该怎么处理。
况且笔记本价值超过一定金额的话,5000?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先交租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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