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v 发表于 2010-9-19 10:52

回复 18# 2008灵儿


    看来“我们要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句话是没用了~~~

miming 发表于 2010-9-19 10:58

叫老板给房租

2008灵儿 发表于 2010-9-19 13:01

回复 21# 槟城v
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又不是只有法律这一个手段
哪种手段最好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就觉得那件事没必要闹大
可能LZ还忽略告诉我们那房东已向她那同事道歉了呢

蘑菇头上的小菌 发表于 2010-9-19 13:01

如果你有钱有时间就起诉吧,唔系按中国的程序,告赢人地你都大伤元气~~~

炭炭 发表于 2010-9-19 13:28

要看房东最后的态度如何...

晴晴 发表于 2010-9-19 13:42

不起诉,先是自己不对的
小平31 发表于 2010-9-18 23:59 https://www.gdu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眼有问题就去看医生

eapha 发表于 2010-9-19 13:44

看房东态度

kestrel 发表于 2010-9-19 15:42

私了最好,法院真的不是普通人可以随便用的。审理时间长,耽误时间,结果难以预知,花费还不少

私@多多 发表于 2010-9-19 15:43

私了最好,省的烦恼。

UID 发表于 2010-9-19 19:17

我想知道结果

晴晴 发表于 2010-9-19 19:31

今晚约了她,她说那个房东答应给她五百私了,结果那些民警不许然后又言语刺激结果一怒下撕了口供,差点弄进去坐花厅,不坐花厅的条件是要她放弃追究!真是峰回路转

UID 发表于 2010-9-19 19:34

惹警察?

pzy0428 发表于 2010-9-19 20:09

river~he 发表于 2010-9-19 21:32

那个老板自己也有错,还是不要起诉吧,本省就是他欠人家房租先得!而且是员工宿舍啊,估计比较多,加在一起飞,房租不少吧。。。

市丸银 发表于 2010-9-19 21:35

其实这个不算什么大事,房东道歉就可以了。

最怕就是电脑里有些东西如果被房东拷贝了,一不小心就放到网上。。那样真是全中国都看到了。

市丸银 发表于 2010-9-19 21:35

当年冠希哥就是把电脑给别人了,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又一迷途小书童 发表于 2010-9-19 22:06

是我的话,不会被他抢走笔记本,既然会被抢走,说明楼主前同事还没有足够实力可以保证能够保护好自己,能私了的话,还是不要起诉的好

hero_lsy 发表于 2010-10-4 15:47

我无理解错的话,这叫抢夺,是犯罪,不是民事纠纷。法律该怎么处理的就该怎么处理。
况且笔记本价值超过一定金额的话,5000?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geabe 发表于 2010-10-4 17:10

先交租再说~

pzy0428 发表于 2010-10-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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