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Lin 发表于 2010-12-2 17:19

回复 16# HYYY

呃,耍我哈。。。泡水换不了滴…不诚实的家伙…25给你换品胜或者飞毛腿吧…泡过的就留着做纪念当教训!呵呵

AlexLin 发表于 2010-12-2 17:21

白痴白你可以去吃饭了…

白痴白 发表于 2010-12-2 17:22

最近没钱,吃宵夜1块钱炒饭好,下午免了

Royce 发表于 2010-12-2 17:26

其实应该反过来先岩,如果有小三了,要分手
就要分男的一半身家,剩下一半就给老婆,男的就净身出户,介样就没人敢养小三了

HYYY 发表于 2010-12-2 17:27

回复 21# AlexLin


    滚你Y的不诚实。

白痴白 发表于 2010-12-2 17:33

回复 24# Royce [/b
如果你是代表,你又养了小三,你会投赞成不……

Royce 发表于 2010-12-2 17:38

好明显我养不起小三,所以我才这样说

AlexLin 发表于 2010-12-2 17:39

回复 25# HYYY


    呃…我不诚实??这叫我情何以堪吖…星哥,我为人怎么样你明白的…泡水的原装电我也很无奈…你要挟我?我之前没说过不给你换啊。。。

白痴白 发表于 2010-12-2 17:40

挣钱吧,多养些

sunshine1029 发表于 2010-12-2 17:55

广工有小三木!!

川芎茶 发表于 2010-12-2 19:19

看不懂。。。

这个名字已注册 发表于 2010-12-2 20:08

围观

pzy0428 发表于 2010-12-2 21:44

不再熬夜 发表于 2010-12-2 22:12

...........

懵箜箜 发表于 2010-12-2 22:55

木关藕滴素

花洒失控 发表于 2010-12-3 06:53

√√√

史力奇 发表于 2010-12-3 09:55

法律就是这样的 和谐社会嘛 小三想平等 难

ycloudyun 发表于 2010-12-3 09:57

浮云法律,有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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