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Lin
发表于 2010-12-2 17:19
回复 16# HYYY
呃,耍我哈。。。泡水换不了滴…不诚实的家伙…25给你换品胜或者飞毛腿吧…泡过的就留着做纪念当教训!呵呵
AlexLin
发表于 2010-12-2 17:21
白痴白你可以去吃饭了…
白痴白
发表于 2010-12-2 17:22
最近没钱,吃宵夜1块钱炒饭好,下午免了
Royce
发表于 2010-12-2 17:26
其实应该反过来先岩,如果有小三了,要分手
就要分男的一半身家,剩下一半就给老婆,男的就净身出户,介样就没人敢养小三了
HYYY
发表于 2010-12-2 17:27
回复 21# AlexLin
滚你Y的不诚实。
白痴白
发表于 2010-12-2 17:33
回复 24# Royce [/b
如果你是代表,你又养了小三,你会投赞成不……
Royce
发表于 2010-12-2 17:38
好明显我养不起小三,所以我才这样说
AlexLin
发表于 2010-12-2 17:39
回复 25# HYYY
呃…我不诚实??这叫我情何以堪吖…星哥,我为人怎么样你明白的…泡水的原装电我也很无奈…你要挟我?我之前没说过不给你换啊。。。
白痴白
发表于 2010-12-2 17:40
挣钱吧,多养些
sunshine1029
发表于 2010-12-2 17:55
广工有小三木!!
川芎茶
发表于 2010-12-2 19:19
看不懂。。。
这个名字已注册
发表于 2010-12-2 20:08
围观
pzy0428
发表于 2010-12-2 21:44
不再熬夜
发表于 2010-12-2 22:12
...........
懵箜箜
发表于 2010-12-2 22:55
木关藕滴素
花洒失控
发表于 2010-12-3 06:53
√√√
史力奇
发表于 2010-12-3 09:55
法律就是这样的 和谐社会嘛 小三想平等 难
ycloudyun
发表于 2010-12-3 09:57
浮云法律,有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