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薇
发表于 2005-7-31 15:06
所以讲细路要乖啊嘛……
johnhorse
发表于 2005-7-31 15:48
晕啊······
广工仔仔
发表于 2005-7-31 17:37
正啊......
同石头问
跪求该MM的QQ
winner999999
发表于 2005-8-2 10:57
唉。。。。。。。。。冤孽啊。。。。。。。。
林也
发表于 2005-8-5 10:21
记得以前在报纸上看过一个篇文章,关于一夜情的,一个女的说,乘着我现在还年青,我要从不同的男人身体会不同的激情。
也许每个人的性和道德取向不同。
这个世界之所以精彩,就是因为各种类型的人都有。
楼主敢跟女朋友说,也难得,但是你抱的是什么态度才是更重要!
昨天
发表于 2005-8-5 16:15
小雨
发表于 2005-8-5 20:54
楼主的话我是不大相信的。觉得里面有矛盾之处。不过也不好道破。即使是真的,又有什么好烦的呢,还是那句话,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
林也
发表于 2005-8-5 21:56
从这件事里面我们学到一个道理:酒精害人,请小心饮用!!
嫩嫩
发表于 2005-8-5 22:55
我都吾会几难原谅楼主个啦。
唉……
Vinkey
发表于 2005-8-6 00:05
小雨在 2005-8-5 20:54 发表:
楼主的话我是不大相信的。觉得里面有矛盾之处。不过也不好道破。即使是真的,又有什么好烦的呢,还是那句话,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
同感,觉得楼主的辩白很牵强,还知道去开房,醉得蛮清醒的嘛
既然楼主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又何必喊救命呢?
binbin
发表于 2005-8-6 18:55
男人没有第一次
我还是处男 因为我的第一次还在
但是我的第2.3.4.5.。。。。已经预支出去了
小雨
发表于 2005-8-6 20:48
楼上说的话好强哦...
Royce
发表于 2005-8-6 21:21
经过6………………
@北閣彿燈@
发表于 2005-8-6 22:59
路过!踩过!
@北閣彿燈@
发表于 2005-8-6 22:59
路过!踩过!
@北閣彿燈@
发表于 2005-8-6 22:59
路过!踩过!
owner323
发表于 2005-8-11 23:46
羡慕中.....
白杨
发表于 2005-8-12 00:37
我只能说楼主是个垃圾,赚了便宜还叫嚣自己失身.
正是26楼所说的,楼主出去上网泡女,还喝酒,这些都是明摆着想干的.如果是那个女孩很随便的,主动想和你做,一时控制不住也还情由可原.但现在楼主是趁人之危吧???自己还有女朋友的,不但害了那个女孩,还伤透了自己女朋友的心.也竟然还这么多人\"羡慕\"楼主的艳遇,真可悲????????
白杨
发表于 2005-8-12 00:38
我只能说楼主是个垃圾,赚了便宜还叫嚣自己失身.
正是26楼所说的,楼主出去上网泡女,还喝酒,这些都是明摆着想干的.如果是那个女孩很随便的,主动想和你做,一时控制不住也还情由可原.但现在楼主是趁人之危吧???自己还有女朋友的,不但害了那个女孩,还伤透了自己女朋友的心.也竟然还这么多人\"羡慕\"楼主的艳遇,真可悲????????
白杨
发表于 2005-8-12 00:39
我只能说楼主是个垃圾,赚了便宜还叫嚣自己失身.
正是26楼所说的,楼主出去上网泡女,还喝酒,这些都是明摆着想干的.如果是那个女孩很随便的,主动想和你做,一时控制不住也还情由可原.但现在楼主是趁人之危吧???自己还有女朋友的,不但害了那个女孩,还伤透了自己女朋友的心.也竟然还这么多人\"羡慕\"楼主的艳遇,真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