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薇 发表于 2005-7-31 15:06

所以讲细路要乖啊嘛……

johnhorse 发表于 2005-7-31 15:48

晕啊······

广工仔仔 发表于 2005-7-31 17:37

正啊......
同石头问
跪求该MM的QQ

winner999999 发表于 2005-8-2 10:57

唉。。。。。。。。。冤孽啊。。。。。。。。

林也 发表于 2005-8-5 10:21

记得以前在报纸上看过一个篇文章,关于一夜情的,一个女的说,乘着我现在还年青,我要从不同的男人身体会不同的激情。
  也许每个人的性和道德取向不同。
  这个世界之所以精彩,就是因为各种类型的人都有。
  楼主敢跟女朋友说,也难得,但是你抱的是什么态度才是更重要!

昨天 发表于 2005-8-5 16:15

小雨 发表于 2005-8-5 20:54

楼主的话我是不大相信的。觉得里面有矛盾之处。不过也不好道破。即使是真的,又有什么好烦的呢,还是那句话,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

林也 发表于 2005-8-5 21:56

从这件事里面我们学到一个道理:酒精害人,请小心饮用!!

嫩嫩 发表于 2005-8-5 22:55

我都吾会几难原谅楼主个啦。
唉……

Vinkey 发表于 2005-8-6 00:05

小雨在 2005-8-5 20:54 发表:
      楼主的话我是不大相信的。觉得里面有矛盾之处。不过也不好道破。即使是真的,又有什么好烦的呢,还是那句话,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


      同感,觉得楼主的辩白很牵强,还知道去开房,醉得蛮清醒的嘛
      既然楼主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又何必喊救命呢?

binbin 发表于 2005-8-6 18:55

男人没有第一次

我还是处男 因为我的第一次还在

但是我的第2.3.4.5.。。。。已经预支出去了

小雨 发表于 2005-8-6 20:48

楼上说的话好强哦...

Royce 发表于 2005-8-6 21:21

经过6………………

@北閣彿燈@ 发表于 2005-8-6 22:59

路过!踩过!

@北閣彿燈@ 发表于 2005-8-6 22:59

路过!踩过!

@北閣彿燈@ 发表于 2005-8-6 22:59

路过!踩过!

owner323 发表于 2005-8-11 23:46

羡慕中.....

白杨 发表于 2005-8-12 00:37

我只能说楼主是个垃圾,赚了便宜还叫嚣自己失身.
正是26楼所说的,楼主出去上网泡女,还喝酒,这些都是明摆着想干的.如果是那个女孩很随便的,主动想和你做,一时控制不住也还情由可原.但现在楼主是趁人之危吧???自己还有女朋友的,不但害了那个女孩,还伤透了自己女朋友的心.也竟然还这么多人\"羡慕\"楼主的艳遇,真可悲????????

白杨 发表于 2005-8-12 00:38

我只能说楼主是个垃圾,赚了便宜还叫嚣自己失身.
正是26楼所说的,楼主出去上网泡女,还喝酒,这些都是明摆着想干的.如果是那个女孩很随便的,主动想和你做,一时控制不住也还情由可原.但现在楼主是趁人之危吧???自己还有女朋友的,不但害了那个女孩,还伤透了自己女朋友的心.也竟然还这么多人\"羡慕\"楼主的艳遇,真可悲????????

白杨 发表于 2005-8-12 00:39

我只能说楼主是个垃圾,赚了便宜还叫嚣自己失身.
正是26楼所说的,楼主出去上网泡女,还喝酒,这些都是明摆着想干的.如果是那个女孩很随便的,主动想和你做,一时控制不住也还情由可原.但现在楼主是趁人之危吧???自己还有女朋友的,不但害了那个女孩,还伤透了自己女朋友的心.也竟然还这么多人\"羡慕\"楼主的艳遇,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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