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药XX被判决前
由于90%以上的网民倾向一种判法基于这个假设,假如药被立即执行
会不会有人欢呼呢?应该有很多吧!
又假设被执行后,药父母也双双见阎(无论如何,心肯定是已经死了)
想到这里,有点迷茫。
独生子又如何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出现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他父母的责任 杀人偿命,很正常。 同板凳 子不教,父之过,你的儿子的命值钱,其他人的就是草菅了? 同情是一回事,法律又是一回事。 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什么跟什么啊 其实也没什么,感慨一下而已。
与我何干?
法律进步就好。 一审而已..笑而不语 当年马兄更加值得同情啦 我个人发表下个人的看法:药XX是捅了人家8刀。对方是一个人,说实话,作为对一个生命应有的尊重,我对一审判决干到满意。
以上观点只代表个人看法,拒绝跨省,拒绝围观,拒绝人肉! 不会去同情这个药,只是可怜了天下父母心。 有什么样的父母教出什么样的儿子。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吞。 马是条汉子,3日4锤,面不改色。判决后,不上诉,视死如归。。。。。。
药呢,灭口之后,哭哭啼啼,涕沫横飞。。。 马是条汉子,3日4锤,面不改色。判决后,不上诉,视死如归。。。。。。
药呢,灭口之后,哭哭啼啼,涕沫横 ...
漠月 发表于 2011-4-22 14:33 https://www.gdu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他就是想这样来博同情嘛~ 你怎马知道药跌木有私生子 除非已经枪决,神马都是浮云 唉,父母没教好~~没教会他犯了错不要紧,要承担责任,人民会原谅你滴!
这孩子太狠毒了,就是没承担后果的勇气跟责任感!还有就是:没脑子!
没啥好同情的,有因必有果!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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