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zhou168 发表于 2012-3-28 20:10

17岁无知少女庆生聚众淫乱反称被强奸

17岁少女,聚众淫乱,一晚先后与3名男子多次发生性关系,第二天被男友怂恿,报警称被强奸。近日,广州越秀区法院以聚众淫乱罪对其作出判决,判处其拘役四个月零二十一天。3名男子也都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发当天是婷婷17岁的生日,苦于没处寻乐的她想起了几天前在某美容美发中心结识的几个洗头师傅“阿海”、“阿兵”和“小杨”,于是打电话约他们一起出来卡拉OK,共同庆祝生日。4人又唱又跳一直玩到凌晨5时多,还未尽兴的婷婷便主动提出要到宾馆开房接着玩,在宾馆里,婷婷先后与“阿海”、“阿兵”和“小杨”多次发生性关系,他们一人进行时,另外两人就在旁边观看助兴,“阿兵”还用手机把一些过程拍摄下来,并不时变换各种角度为婷婷拍摄裸照……

  第二天,婷婷再次到美容美发中心去找“阿海”他们,可惜没有找到人。满肚子不高兴的婷婷回去找男朋友抱怨,男朋友认为她受了欺负,便怂恿婷婷到派出所告3名男子强奸。警方接报后,迅速展开侦查,随着调查逐步深入,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报案人婷婷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自愿与“阿海”等人发生性关系的,并如实交代了聚众淫乱的犯罪事实。

124129794 发表于 2012-4-4 17:20

呵呵 当时是自愿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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