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jian55 发表于 2014-8-29 16:31

房屋出租人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

   作为萧山房屋出租人,当然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对承租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房子负责。

    1、萧山房屋出租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须依照租赁合同规定,并且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和收据;

    2、萧山房屋出租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不超过3个月金额的保证金;

    3、租赁期限已满而又没有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房屋。如承租人拒不迁出,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迁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或调换使用、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使用后的状态,该规定实质上规定的是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时的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也就是萧山房屋出租的出租人的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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