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ry
发表于 2004-7-11 02:49
我一定不会做这种事的, 真的,请你相信我
C2cnTree
发表于 2004-7-14 05:29
某天和女朋友一起捡到拉~~~送还失主
画多
发表于 2004-7-14 10:55
Inter
发表于 2004-7-15 00:56
我会给回失主,因为我曾经经历过丢手机的这种痛苦。
Awaver
发表于 2004-7-15 14:18
有无人捡到我部机啊....
快快卑翻我啊~~~请吃日本料理....
大P
发表于 2004-7-16 13:54
怎么没有还给失主这个选项呢
心是孤独JUN
发表于 2004-7-16 18:19
我决定在每个贴都说:"本部好无聊啊."
小鲈鱼
发表于 2004-7-18 23:16
楼上无聊就回来龙洞吹水啦……
LK
发表于 2004-9-29 03:17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所作所为负全责.唔可以怨人
个道理有少少类似落后就要挨打,同埋 适者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