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在 2005-6-4 02:45 发表:
何必呢???何苦呢???
楼主,
让我少烦点行吗?
是不是所有的事都要拿出来讲啊?
是不是都要发帖公告全广工啊!
很多事情暂时不要去强求好不好?
事实都是这样了,就接受吧!!!
也那么久了!!!
忘了该忘了的东西,对 ...
我想,你误会了~~
我没想过你会看到~~
我早放弃了~~
如果对你造成任何困扰,我道歉!
传说的鬼眼在 2005-6-5 22:47 发表:
同情楼主啊
不关我事!!!!!!!!!!!!
本人郑重声明!!!!
本贴与本人无关!!
无任何与本人有关的目的!!!
只是就一件最近发生在我身边的事希望能得到一些有用的意见,希望可以帮到我的朋友!!!!
如果给任何人造成任何不好的影响的话,本人再次诚意道歉!!!
烦人在 2005-6-4 02:00 发表:
也有可能~~~
如果真实这样的话,那那个女孩也就做了一回大傻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