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后院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021|回复: 7

[注意] 目前还在找工作的同学请小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6-10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求职者:  ! v2 a/ c# Z  U4 O/ J! }
  近日来,发现有不法机构以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分部或分公司的名义致电南方人才网求职会员,以包推荐工作为名,收取求职者100-150元推荐费或押金,但事后并不实践承诺,使求职者受骗上当。据求职者举报,这些机构使用过的名称和办事地点如下:"XX公司(办公地点:天河北466号嘉怡苑)"、"XX公司(办公地点:珠江新城丽晶文莱阁)"、"XXXX公司(办公地点:黄埔大道西53号恒城大厦、黄埔大道西201号金泽大厦)"、"XX公司(办公地点:天河北167号祥龙花园)"、XX有限公司(办公地点:林和西路121号恒康阁)。  3 y$ U7 O6 v, L- W2 U) m4 N
  不法分子以"东莞XX电子有限公司"或"东莞南城XX服装有限公司"的名义通知求职者前往珠三角一带(东莞居多)面试,以公司地处偏僻为由主动派车(多为摩托车)接送,在偏僻处假借要与工作人员联系为由,抢夺求职者手机与财物。  & _3 Y/ L) T3 M0 q1 K. R
  不法分子与不法医院、医疗所勾结串通,以“招聘”、“体检”为名,告诉求职者已被录取,要求职者到指定医院体检,再求职者交纳数十、数百不等的体检费用后,或让求职者等待录用通知或说求职者身体不合格,给求职者带来损失。如遇到单位要求必须体检才能上岗的,请求职者注意:单位不应当指定某某医院,而此类医院也不应该是私立医院或者诊所。如遇到此类情况,请求职者不要相信,并及时与我们联系,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  , {, _* J. F: [9 |% u
  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和南方人才网郑重提醒求职者:在接到企业的面试时请认真确认面试地点,绝大多数招聘单位不会主动派车去接应聘者,应聘时勿与陌生人到偏僻地方,勿将手机等财物借给陌生人。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  ; r; w: R, a) _
  目前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和南方人才网已经启动法律程序对此类事件进行法律追究及媒体曝光。  
' @( z$ C+ C9 a( u   另,近来发现有不法分子以“江裕科技园(新会)有限公司”、“风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名义,向社会上发出大量招工简章,以此方法诱骗应聘、应职人员。
( R/ i: H+ ]5 d$ O+ q" _9 L& }  为此,江裕科技园(新会)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与南方人才网联合声明:: i$ }5 Y$ @/ ?- k
江裕科技园(新会)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从未以任何名义或委托其它公司向社会进行招聘活动。一切相关招聘、招工活动统一由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自行组织、实施。授委托招聘、招工的中介机构都会得到授权文件和盖有公章的招工简章。除此之外在中介机构发布的代为招聘、招工信息都是非法和无效的,提醒各类学校及求职个人务必要仔细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6 A! i: [9 A- U: l8 n2 {
  7 t! @* X( p% X( I* m( t$ B
中国南方人才市场 南方人才网- F& F1 @& `  C
2003年12月16日
 楼主| 发表于 2004-6-10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两天我收到两个东莞的面试电话通知,我并没有向东莞的企业投简历,这两个电话通知也颇可疑,就是热情过度,要我到东莞后再给电话他们。
8 x% C$ M2 u8 p1 \0 Y( O& e: K( ?/ V5 a3 M. U7 l9 _
再次提醒各位:在接到企业的面试时请认真确认面试地点,绝大多数招聘单位不会主动派车去接应聘者,应聘时勿与陌生人到偏僻地方,勿将手机等财物借给陌生人。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  
5 R2 {7 l7 `; ?7 `: h! `0 ^# G! E* k) O% r: y
机会不能放过,但是安全更加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6-10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两天我收到两个东莞的面试电话通知,我并没有向东莞的企业投简历,这两个电话通知也颇可疑,就是热情过度,要我到东莞后再给电话他们。0 r) R5 e$ M) o# v4 [
8 E8 r+ r6 U8 {- t
再次提醒各位:在接到企业的面试时请认真确认面试地点,绝大多数招聘单位不会主动派车去接应聘者,应聘时勿与陌生人到偏僻地方,勿将手机等财物借给陌生人。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  
2 }2 M/ m' {. O9 u$ H7 y4 h0 N1 b3 V0 }/ Z8 P& [5 }# A# i5 A  Q
机会不能放过,但安全更加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6-11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大家也都要小心才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4-7-23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7-23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楼主提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1-13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楼主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1-15 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shou dao th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后院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广告业务Q|工大后院 ( 粤ICP备10013660号 )

GMT+8, 2026-5-7 11:22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