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的人 发表于 2007-11-22 18:51

请问下:图书馆的书不见了,要怎么办?

不小心把图书馆的书弄不见了 要怎么办好呢?具体方法 我的书已经到期了///



——请善用标题栏

[ 本帖最后由 邪恶的肥腾 于 2007-11-22 19:29 编辑 ]

我要食冰淇淋 发表于 2007-11-22 19:27


先问下书有冇还左先!

我要食冰淇淋 发表于 2007-11-22 19:27


最好作好心里准备赔噜哦!

邪433 发表于 2007-11-22 21:44

赔咯

liuyun 发表于 2007-11-22 22:35

先去图书馆查查你丢的那本是什么批号的,那个条形码之类的,生产日期之类的

再去书店或者别的途径购买到书,那么你可以省下一笔,要不,就要赔几倍的钱了,具体多少,在图书馆门口有得看......

lived-der 发表于 2007-11-22 23:49

不是有人说可以赔一倍而已吗~~新书来说。。。

本人名号下也挂了一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借的书~~~《踩死那只蟑螂》。。
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借的。。没查之前还不知道那本书说的的什么
哎~~ 发生这样灵异的事情,月底书就到期了。。看看那位拿了的仁兄去还了没有~~~

无缘无故的损失。。。
我的1923跟m500 啊.。。。

邪恶的肥腾 发表于 2007-11-23 07:01

“第三十四条丢失或严重损毁(含撕割)、影响书刊内容完整的,作如下处理:
一、令其购回原书刊或原书刊新版本,并交加工费5元/册。
二、无法购回原书者,按下列规定交付损失赔偿金:普通书刊根据馆藏复本量按原书价确定赔偿倍数(复本数1本,赔偿倍数8倍;复本数2本,赔偿6倍;复本数3本,赔偿5倍;复本数4本,赔偿4倍;复本数5本以上,赔偿3倍); 中外文工具书按原价5倍赔偿。中外文期刊单期按全年订价赔偿,合订本按全年订价加上装订费的2倍赔偿。内容相同的连续性套书中的一册按全套价的2倍赔偿。
第三十五条损坏本馆仪器设备者需承担维修费用,无法维修的则需在2周内购买与原物品同型号、同规格的设备或经本馆同意的设备,否则按原价3倍交纳赔偿金,并从损坏当日起每天计收该设备1%的占用费,直至修复或赔偿之日止。
第三十六条对拒交占用费和赔偿金者,请所在学院办公室或财务处从其有关款项中扣除,并暂停其借阅证的使用。”
以上摘自《图书馆读者借阅管理规定》。希望楼主早日找回那本书,免受金钱损失

广工一哥 发表于 2007-11-23 18:45

系统的确有时候会出错的。

画多 发表于 2007-11-23 19:05

赔钱而已..

bibiii 发表于 2007-12-1 20:25

我而家都系呀,,,个老师叫我买翻本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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