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369 发表于 2008-3-13 20:15

3·10广工特大车祸案情线索提供(有奖)

3月10日晚8:30左右在广工站发生了一起特大车祸:一名男子(广工大四机电学院学生)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轿车撞出四米左右的距离,现在正在医院抢救。而交警正在事发地点,调查取证。希望各位在过马路时多留意来往的车辆,以免发生悲剧。
各司机朋友也请多留心,别把大学城道路当赛道。该同学脑部受伤,已无生命危险,但昏迷至今未醒,希望他早点醒过来。
还有哪位同学目击当场情况?若有,请回忆相关场景,告诉警察,以更好地针对治疗.

小谷围派出所及番禺区交警大队十二中队(小谷围中队)提醒大家,对上述事故提供有效线索的,对提供者奖励人民币.
联系电话:13928884711   13570384617或者直接打派出所报警电话:3472011034726907

[ 本帖最后由 kevin369 于 2008-3-13 20:22 编辑 ]

kevin369 发表于 2008-3-13 20:16

先顶起!!


警方保证对提供线索的群众资料保密。。。

请放心

广东工业幼儿园 发表于 2008-3-13 23:49

你是。。
顶起

疯狂的坦克 发表于 2008-3-14 14:16

我操!!!才撞伤了一个人就叫特大交通事故,如果撞死了人岂不是世界末日?现在的大学生真是的,没弄清我国的一些交通信息就在网上乱放谣言,怪不得会出交通意外了。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悲哀。请楼主看清楚了再说吧~~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这个名字已注册 发表于 2008-3-14 20:17

没看到…………帮顶!

eapha 发表于 2008-3-14 20:35

好久没走那条路回西区
帮顶

kevin369 发表于 2008-3-15 18:21

貌似那个人已经~

ycloudyun 发表于 2008-3-15 18:23

生命无TAKE TWO

Snowy 发表于 2008-3-15 23:49

虽然我是龙洞的,并不是太清楚这件事,但系都系帮手顶啦~~~
希望那位师兄可以早D好翻啦~

lelyon 发表于 2008-3-16 10:16

帮顶~~~

5月的秋风 发表于 2008-3-16 10:51

原帖由 疯狂的坦克 于 2008-3-14 14:16 发表 https://www.gdu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操!!!才撞伤了一个人就叫特大交通事故,如果撞死了人岂不是世界末日?现在的大学生真是的,没弄清我国的一些交通信息就在网上乱放谣言,怪不得会出交通意外了。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悲哀。请楼主看清楚了再说吧~ ...
这位兄弟也太愤青了吧 lz说的是广工 不是我国
帮顶一下

疯狂的坦克 发表于 2008-3-16 12:22

原帖由 5月的秋风 于 2008-3-16 10:51 发表 https://www.gdu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兄弟也太愤青了吧 lz说的是广工 不是我国
帮顶一下
难道广工不是中国的吗?卖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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