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工大卷毛 发表于 2008-5-18 19:24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vio 发表于 2008-5-18 19:37

顶。国旗应该为群众而降

邪恶的肥腾 发表于 2008-5-18 22:23

挂在宿舍外面的国旗应该如何处理呢?

铁铁 发表于 2008-5-18 23:20

挂低一点

铁铁 发表于 2008-5-18 23:22

明天后的三天是全国哀悼日,网民朋友都隐身上线,让头像全灰。向死难的同胞默哀。
我也要隐身,致哀。。

广工小梅子 发表于 2008-5-19 00:17

这几天看到有关汶川的消息,都落泪了,希望你们在风雨后更坚强啊

adaigiggs 发表于 2008-5-19 02:33

四川的人民,加油

czjszxchao 发表于 2008-5-19 10:22

为他们祈祷吧,这是我们唯一能做的

lyz8013 发表于 2008-5-19 10:44

北京**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遇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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