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只为今生永不再见。
这一辈子,如果感情的路走得不是很顺,那么你注定遇见几个恋人。或者就算不能称之为恋人,也可当作一个恋爱对象。就算是无爱,只为着父母之命,或是错爱。这都是必然。这样一段关系终结后,除非一直在一个城市里,时常见面。不然,则几乎常常是这样一种结果:在地域变更或时间流逝过后的某天,全化作入夜梦里的浅影。淡淡模糊着隐去,像水印一般,无法再有完整的影像。
当然,我所经历的,我感激的,都放在心里了,那些一直令我怀着期待为之努力并想念着的人们,是我心底永远盛开的向阳花。而我恨着的,也放在心里了。一个如我一般内向的人,别无他法。黄莲是何味道,雯筝早已深谙。这些人则如锁链一般的毒蛇,不过是吞噬我快乐的恶魔罢了。
我曾经一度以为自己如同那些诅咒过我永远无法成功的恋爱的人们所说,我再无可能遇见疼爱自己的另一半。那是何等恶毒的诅咒。
事实上,我仍有太多可以感恩的,这是种难能可贵的幸福,而恨,任谁,都不会是快乐的事情。无论是为着什么,无论是谁的错,都沉重得无以复加。
一个人常常在尚未将心有安定的归属时,把感情当作极其重要的事情。至少女人是。
无伤则罢,若是伤,就定是刻骨铭心了。譬如初恋,似乎很多年以后,还能感觉到当时的分手刺在心上的疼痛。常常也不免写上一堆文字,风花雪月一番、顾影自怜一番、甚至躲在无人的角落里伤心落泪一番。
然而,这样一些终会过去。中华那么渊远的历史都终将成沧海一粟,又何况我这微乎其微的小儿女情长?若一直执著,岂不可笑了吗?我,就算曾经在乎过。甚至也曾经以为不会忘记。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让自己的记忆里只有起点和终点两种概念。初恋与最后的恋情,直至升华为婚姻。都是我要走的必然过程。然而,我却单单忽略了那些在初恋以后、婚姻之前的其它的那些你伤过或是伤过你的人们。这算不算无耻了些,或是狠心了些?问心无愧的人很多,暗自负疚的人也很多。而堂尔皇之,伤人不以为伤,被伤也不以为伤的 人也很多。
我不敢说什么年少无知。轻狂与幼稚的时候我也有过。只是好好对眼前人,是我不得不自私的事情。
我忽略了还是你忽略了?我早已看透了还是你不在乎了?
或是你仍时不时会温习心灵最深处的伤痛?其实说到现在都不重要了。我写下这些文字,发出后甚至也会后悔,会鄙视自己的文字。无非是作个告别,也加上道歉。或是珍重。只是再珍贵的,最后也不过是为了值得珍视的人而珍藏。
缅怀或是告别。都就此别过了罢。
一切的一切,这样或那样的曾在我生命中走过的你们。再见了。
再见,只为今生将永不再见。 居然沙发了~
好文章,顶一下~
拿得起,放得下才是正道 拿得起是一种勇气,而放得下更是一种果断的精彩 题目很悲壮…… 再见前,先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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