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的肥腾 发表于 2008-9-9 17:25

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现定于9月开始进行2007~2008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2008级除外)。
  2、已办理学费缴纳手续的学生方可申请奖学金。
  二、测评办法及评选比例
  2007~2008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广工大学字〔2006〕8号)、《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广工大学字〔2006〕9号)(两个文件可在学校主页“学校公文”处浏览学习)的要求执行。
  三、工作安排

http://xsc.gdut.edu.cn/tongzhi/photo/2008090908.jpg
  四、补充说明
  1、 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申报奖励的,由学院初审后报学校团委;
  2、 体育尖子奖学金(含体育类),由学院初审后报学校体育部。
  3、 学院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时,应积极与学校团委交流,避免出现重复评选的问题。
  五、注意事项
  1、参评学年中,学生的必修课以及专业选修课如有重修或不及格的科目(公共选修课除外),均取消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业优秀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学业成绩包括一学年来所修的所有课程(必修课、选修课及公共选修课),在测评时,公共选修课必须统一计算;
  在测评时,对同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学生,建议实行大专业统一打分测评。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
  3、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具体实施细则,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生处备案。
  4、学生奖学金及奖励的申请统一使用《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及奖励申请表》。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由学院党委负责人任组长的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6、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一定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的材料,要认真核实,符合加分条件的要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坚决不加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学院要坚持将综合测评的结果及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三天的做法。
  7、各学院应在本院学生学习、生活集中地公布本学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及邮箱,并同时公布学生处的电话:39322619,以及学生处的邮箱:xsc8@gdut.edu.cn。
  9、这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各学院要抓紧时间,务求按时完成任务。
  10、各学院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应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学生处。
  11、所有纸质表格均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附:
1、2007~2008学年度测评人数统计表
2、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 (自留)
3、广东工业大学奖学金人数统计表
4、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及奖励申请表 (自留)
5、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名单学院汇总表
                       学生处
                     2008年9月9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