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的肥腾 发表于 2008-9-23 12:43

关于申请2008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

关于申请2008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起每年捐资100万元设立了仲明助学金,并委托羊城晚报社负责管理,向广东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提供资助。2006年起已增至每年200万元。为了做好2008学年度仲明助学金的申请工作,根据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管委会的有关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仲明大学生助学金倡导精神:受惠社会,回报社会
  二、资助标准:3000元/人
  三、名额分配:我校共20名,具体分配如下:
http://xsc.gdut.edu.cn/tongzhi/photo/2008092301.jpg
  四、申请条件:
  按仲明大学生助学金创办人的心愿及我校实际,具体如下:
  1、申请对象为2008级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受灾地区学生可优先考虑;
  2、高考成绩应在所在专业录取学生中的前10名。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获助学生应自愿完成学校规定的公益时数。
  五、 需要上交的材料:
  1、学生《2008年仲明助学金申请表》、入学成绩单复印件(学院应盖确认章);(注:学生提交的成绩单为“仲明”创立人和本报特别要求备存查核的资料,请保证交齐)。
  2、 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EMAIL:xscglk@gdut.edu.cn.
  六、 学院评审工作要求:
  1、 应将通知告知学生,受理学生的申请;
  2、 认真审核学生递交的申请及材料;
  3、 确定学生后,评审结果应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按时间要求送学生处。
  七、助学金的发放:
  根据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管委会的要求,助学金由原来的直接发给学生改为将受资助学生的款一次性划给学校,由学校扣除学费后余额再划给学生账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它要求:
  1、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管委会保留对学校送审学生提出异议的权利。
  2、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 时间要求:
  10月6日前将材料交各校区学生处办公室,逾期视作放弃。

附:
1、2008年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需两面打印)
2、仲明助学金汇总表


                   学生处
                 2008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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