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翔的河马 发表于 2009-4-25 13:08

……想杀了它!

本帖最后由 飞翔的河马 于 2009-4-25 13:13 编辑

刚处理完……

事件:斗殴
时间地点:   22号晚,南亭村口第二家烧烤档。

经过:朋友CALL我,说无缘无故被人打了,10分钟后我赶到………一拳把那孙子眼角打爆。

结果:警察判定我属防卫过当 赔3000RMB给伤者.(愤怒)

事后:极度郁闷。如果可以我愿意再出3000打爆他另一只眼睛。

飞翔的河马 发表于 2009-4-25 13:42

有米的娃
青女1028 发表于 2009-4-25 13:38 https://www.gdu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信度极具下降~~ 无叫你信~!随便~

飞翔的河马 发表于 2009-4-25 14:55

2# 青女1028

这饭票是怎么回事?

toyota87 发表于 2009-4-25 16:16

what's up

顶你条肥肠 发表于 2009-4-25 16:45

打爆一只眼甘贵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想杀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