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ngyu315 发表于 2009-5-21 12:59

上万农民强烈向全社会人士求助维权之路

上万农民强烈向全社会人士求助维权之路
我们是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晓澳镇道澳村村民推选的代表,连江县海峡西岸水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主体就座落在我村。本来该项目的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全体村民非常
拥护,但连江县、晓澳镇两级政府在该项目的征地过程中违法操作,侵占、破坏基本农田170亩、养殖农用地1200亩,还拉伤一名制止违法侵占土地的老人、关押了三名向上级反映
情况的群众,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侵害了农民的权益,逼得村民没有活路了,不得向您们反映:
一、强行征用我村下洋基本农田170亩,拉伤我村出面制止的80多岁的老人林柏城。
我村位于闽江口北岸,与马祖岛对峙,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总人口7000多人,村民历来以养殖为主,以农为辅,祖辈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了1030多年。
2008年3月11日上午,为铺海峡西岸水产品加工基地的摊子,树个别领导人的政绩,在没有办理相关征地手续、村民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的情况下,县、镇干部及公安、边防派出所
五十余人携带手枪、手铐、电棍,并叫来急救车,开来推土机多部,全副武装,有计划、有阴谋地大肆强压道澳村民,强征基本农田。为了保卫土地不受非法侵占,道澳村两千多
村民出来据理力争,为阻止推土机破坏农田,几名妇女爬上推土机,但却被公安人员强行推下。其中一位八十几岁的老人林柏城,也被公安人员推倒在地,当场晕倒,不省人事几
个小时。肇事者惨无人道、不理不睬,在急救车还在场的情况下,竟不把老人送往医院急救,而是任由老人躺在烈日下暴晒几个小时。几千民众忍无可忍,乡老和家属义愤之下,
连夜把受伤老人运到福建省委门口要求省委调查此案,并要求诊治林柏城老人。经省委领导指令,县、镇领导才负责请医治疗。经检查,老人身上多处骨折,并伴有脑震荡,治疗
未见成效,至今还住在福建医科大学附一医院,县、镇干部不再过问。老人家属多次向镇、县政府反映,要求对老人负责,反遭威胁,扬言要报复出面的亲属。
在道澳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没有征用清楚的情况下,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就以“国有建设用地”的名义公开挂牌转让,道澳村下洋农田保护区一百七十多亩良田,被县、镇级政府以每
亩66万的价格挂牌出卖给投资商。
二、违法把我村历经艰难围成的、经营了几十年的1200亩垦区当成海域申报,批给两个不存在的公司使用。
连江县、晓澳镇两级政府弄虚作假,把该块农用土地当成海域违法申报给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批给连江县青龙公司、新闽江口公司作填海造地用。这块地是我村使用了几十年的
围垦区土地,该地块在1952年土地改革时就曾以养殖用滩涂确权给该村村民,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时又收归集体所有;1978年4月6日,为跟上学大寨的形势,扩大耕地面积,改
变缺粮面貌,经连江县革委会呈报,宁德地区革委会批复同意了在该地块进行围海造田工程,并按民办公助原则,补助了部分材料费。工程几度破立,1987年5月彻底峻工,道澳村
村民受益良多。起初该围垦区是为增加粮食产量作为耕地使用的,后粮食销售放开后,村民觉得了围垦区作为水产养殖经济效益更高,就对围垦区土地及堤坝作了改造,变成了至
今仍在使用的养殖用农用土地。垦区堤坝巍峨,标高8米,护围着1200亩土地,任凭风大浪急,堤内安然无事,不受潮汐的影响,水患不再,再大的海潮其******线也越不过这个堤
坝,怎么能说这片土地为海域?把该地块作为“海域”批准给他人使用,简直匪夷所思!一道纸面文件,大笔一挥,难道就能把桑田变成沧海?自去年以来,当地县、镇政府用高
压手段,不让村民到自己的垦区从事蛏苗养殖生产,往年该垦区的产值,一年高达四百万元,现全村没有这笔收入,又因地少人多,群众收大幅下降,许多人生活发生了困难,村
民合法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青龙公司早就更换了名称,但该公司仍然拿老的营业执照去申请海域使用权;新闽江口公司在申请海域使用权之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海域使用权证批给了两个子虚乌有的公司。
虚无的公司也有实际利益,唯独当地村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变成海洋了没人管。
在审批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现象。法律规定省级政府只有50公顷以下海域的审批权,超过50公顷的要国务院批准。为规避该规定,连江县、晓澳镇政府把该块他们称之为“海
域”(总共70公顷左右)的农用地化零,分成两块申请批给两个不存在的公司,然后由连江县海峡西岸水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公司在2007年12月19日伙同晓沃镇、道沃村个别干部,
未经任何征地审批,也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私自签定了一份《道沃千亩垦区征用补偿合同》,违法接管所谓的“海域使用权”,废止了以上两个公司的海域使用权,
意图实现“为整”的目的。
三、非法关押三名村民。2008年12月23日下午2点许,我村村民林水仙(女,53岁)上山割草,谁知在山路上被多名边防民警抓走。晚上5点多,家里人发现其还没回家,就召集亲
戚和朋友上山寻找,直到晚上八点也找不到,家人只好拔打"110"报警。连江县公安局接警后,说人是被公安局抓走的,己被送往连江看守所关押。第二天早上,林水仙家属立刻前
往县公安局了解情况,晓澳边防派出所派来2名干警将"连江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送达到家属手中。其内容是以林水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为由予以刑事拘留。这又让林水仙家属感到
莫名其妙。两名干警解释说:事情发生在2008年12月11日,林水仙将一名干警手中扛着的摄像机摔坏。干警这么一说,然而更是让人气愤。
事实的经过是这样的:2008年12月11日,连江县、晓澳镇、两级政府带来防暴队、边防民警约有100多人,以在垦区边做公路名义,欲破坏我村一百多年历史的妈祖庙和一棵几百
年稀有品种古树及大榕树各一棵。村民在场感到非常气愤,都在批评县政府使用如此手段,真是无法无天。刚好林水仙等几个人到妈祖庙烧香,烧完香后她们也站在庙门口和众人
一起观看。谁知被县领导知道林水仙是参加去国务院上访人员名单中的一位,就叫来一名边防干警扛着一台摄像机拍摄林水仙,摄像机距离林水仙脸部只有10公分左右。林水仙认
为侵犯个人肖像权,于是手轻轻的把摄像机移开,而此时,可笑的事情发生了,这名干警居然将摄像机放在地上,人也躺下。许多村民和老人见况指说这名干警脸皮真厚,一名二
十几岁干警能做出这样耍无赖事情。而县政府干部说林水仙打人立刻叫来几十名干警围捕林水仙,老人们看到情况不妙,就上前指责县干部如此没有不讲法律后才免被捉。之后没
过多久,这名干警自己从地上趴起来,又从地上拿起摄像机连续近距离拍摄部份村民,摄像机还能用的好好的。事情已经过了十几天,边防所干警居然在林水仙上山割草路中抓捕
。说摄像机摔坏,价值5000元人民币,构成毁坏财物,要刑事拘留,这实在太离奇了。分明是报复"告状"人员。
据上所述,晓澳边防所无故抓人,抓人后没有通知家属,又以莫明奇妙的罪名扣在林水仙的头上,而且声称只要村民放弃向上级告状,就可放了林水仙。当地政府甚至还扬言要
抓村民推选的几名代表,以压服村民。
果不其然,2009年2月25日、2月26日两天当地县、镇政府在对系争地块没有办理征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又组织了公安民警、政府工作人员、社会闲杂人员一百多人,开了推土机、
卡车七、八辆来道澳垦区填土施工,当地群众一千多人,甚至八十岁的老太太,都去制止当地政府的不法行为,差点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当地政府在填土不法行为被制止后,见不能继续强征该道澳垦区,就在县里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用来对付“闹事”的群众。于是当地村民又有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走了。2009年2月
26日,道澳村民林明开开着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前往隔壁的村,结果在路上被公安民警抓走。后被告知林明开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15天。更为可笑的是,当林明开被行政拘留
满15天后,家属前往连江县拘留所接人的时候,却被告知林明开已被以“妨碍公务”为由被移到连江县看守所刑事拘留了。事实是2月25日那天林明开去叫了村里的人前往阻止连江
县的强制填埋行为,成了当地县政府眼中的“刺头”,也成为公安局抓捕的对象。连江县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2009年4月8日早晨,村民郑珍秀(女,55岁)被人用“地
里秧苗棚被风吹坏了”为由诱到村外,被等候在路上的当地公安民警带上车抓走,理由是“扰乱社会治安”,但实际上是政府有关官员嫌郑珍秀积极告状碍了他们的事,而且人抓
了也不给家属通知。家属以为被人绑架,到处找人。以上两人当公安机关至今拒不放人,也不履行正常的法律手续,形同黑社会掳人勒索,声称只要村民不去告状,就放了这两人

另外当地有关官员通过社会上的一些人放出话来,要继续抓人,压服老百姓,然后在今年五月份继续施工填土,强征该地块。
综上,建设水产品加工基地招商引资项目,我们村民是支持的,但要依办事。我们强烈要求:征地要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征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补偿,我们没有非份要求,只希望
能依法办事。要求公安机关对逮捕道澳村民的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并向被无辜被关的村民道歉,要赔偿误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对打人的肇事者要追究责任,并支付伤者医药费
及误工费。
希望各位领导主持公道,派员下到福建省实地调查处理此事,以维护法律正常秩序,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切盼!
   致礼!
            道沃村民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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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沃村下洋基本农田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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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洋基本农田保护区被毁灭(打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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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手里三十年不变的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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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跪求省政府还我们基本农田和千亩垦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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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跪求省政府还我们基本农田和千亩垦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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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林朝雄和他堂弟林朝仁(地霸)强填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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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填下洋基本农田推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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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珍光副县长指示县公安人员和镇、村,边防所、干部及用150元顾来休杂人负员共一百多人员强征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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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几岁老人被推倒在地爆日下晒几小时无人理睬,后来村老人和家属帮助下送往省政府。省领导和县、镇、村干部十几人把老人送往福莲建省附属第一医院。至今还没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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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道沃村长林朝雄为了个人利益把只有几天收割的四亩稻谷残忍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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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道沃村长林朝雄为了个人利益把只有几天收割的四亩稻谷残忍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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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沃千亩垦区土地内生产情景。被省政省大笔一挥,桑田变成沧海。现在停产两年金资损失上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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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无故中止行政复议程序。2008年9月3日申请人为撤销上列海域使用证,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了行政复议,该办依申请人要求于2008年10月21日举行了听证,于
2008年10月30日通知申请人延期至2008年12月2日前作出复议决定。但2008年11月26日该办通知当日起中止该行政复议的审理,其依据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第(八)项的规定:“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同时该办工作工作人员口头告知申请人其已要求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但目前已经超过八个月,有关部门协调非但没有结果
,当地连江县、镇政府,也就是系争土地征地的幕后推手,反而采取野蛮、非法的手段压迫村民,要求村民妥协,把土地让出来。现申请人之一的林水仙(女,53岁)在当地县政
府指使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已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声称只要村民放弃行政复议,就可放了林水仙。当地政府甚至还扬言要抓申请人推选的三名代表。当地县、镇政府还用高压
手段,不允许村民到垦区进行养殖生产,现春季已经过去了,又耽误村民的一年生产,当地村民生活更加困难。
村民代表于2008年12月30日到国务院法制办来申诉过,在2009年2月23日把材料转到福建省政府法制办了,但福建省法制办至今对此案拒不恢复申理,严重地行政不作为。
福建省政府的复议程序无故中止,违反了《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
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
二、2009年以来,该案又有了新的情况:
一是当地连江县县委在书记刘嘉水召集相关人员于2009年1月9日召开了关于系争地块的工作座谈会,在会上认可道澳垦区属于道澳村集体财产。这份会议纪要明确否定了该垦区为
海域的说法。
二是2009年2月25日、2月26日两天当在县、镇政府在行政复议没有结果,对系争地块没有办理征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又组织了公安民警、政府工作人员、社会闲杂人员一百多人
,开了推土机、卡车七、八辆来道澳垦区填土施工,当地群众一千多人,八十岁的老人都去制止当地政府的不法行为,差点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是当地政府在填土不法行为被制止后,见不能继续强征该垦区,就在县里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用来对付“闹事”的群众。于是当地村民又有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走了。2009年2月
26日,道澳村民林明开跟平常一样开着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前往隔壁的湖里村,结果在路上被公安局人员抓走。后被告知林明开因“无机动车驾驶证”被行政拘留15天。更为可笑的
是,当林明开被行政拘留满15天后,家属前往连江县拘留所接人的时候,却被告知林明开已被以“妨碍公务”为由被移到连江县看守所刑事拘留了。事实是2月25日那天林明开去叫
了村里的人前往阻止连江县的强制填埋行为,成了当地县政府眼中的“刺头”,也成为公安局抓捕的对象。连江县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2009年4月8日早晨,村民郑珍秀
(女,55岁)被人用“地里秧苗棚被风吹坏了”为由诱到村外,被等候在路上的当地公安民警带上车抓走,理由是“扰乱社会治安”,但实际上是政府有关官员嫌郑珍秀积极告状
碍了他们的事,人抓了也不给家属通知。家属以为被人绑架,到处找人。以上两人当公安机关至今拒不放人,也不履行正常的法律手续,形同黑社会掳人勒索,声称只要村民不去
告状,就放了人。
另外当地有关官员通过社会上的一些人放出话来,要继续抓人,压服老百姓,然后以今年五月份继续施工填土,强征该地块。
三、在争议解决之前,申诉人要求不改变该地块使用现状。 对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在行政复议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现状,严格禁止任何人对该垦区进行强行
填土施工。申请人要求停止执行该海域使用权,防止有人对该地块回填土方。否则一旦群众自发出去制止,极易酿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甚至出现命案。
四、中止行政复议以来,福建省政府有关部门没有积极督促,当地政府没有认真协调该案。当地一些官员还采取高压手段,违法办事,致使矛盾进一步激化,群众意见更大,认为
当政府就是要侵占群众利益,对征地、海西水产品加工基地建设产生了抵触情绪。该案再拖下去只能越来越难以解决。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做出最终裁决。”今福建省政府对申请人行政复
议超过五个月的时间仍不作出决定,申请人多次提出要求,甚至国务院主管机关督促也不起作用,申请人认为福建省政府严重违法,今特向国务院申请裁决,要求国务院直接对此
案进行审理,作出裁决,并对福建省政府有关人员的行政不作为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申请为盼!如不能得到支持,当地村民就没有
出路了,只有投书温总理,上告党中央,与当地政府的违法官员以死相拼,誓死捍卫其家园。同时,因本案重大、复杂,申请人建议裁决承办人员实地调查核实证据,掌握第一手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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