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不要做!
个人觉得.... 可以用其他部位...
女生,请在婚前夹紧你的双腿
别想太多,拿处女膜也交换不到婚姻幸福,幸不幸福要听从自己的内心,用婚姻交换处女膜的想法本身也高尚不到哪去~
兰州可以帮他KJ..
如果他因为这个问题就跟你分手的话,那就分吧
做左就一定唔會分咩,咁嘅男朋友要唔要都罢啦。
。。。。这种性欲这么强的男人留在身边后患无穷啊,LZ,借你把水果刀吧,斩草除根...以免祸害她人。
很简单的问题,不是说你们同居了么?
再次分开.但,,,....分开不代表分手....
就是分居.........
男人.........不同居了,就不怎么想ML了..........
这只是我的个人经验.....
希望对你有帮助/.//.....................
施主,不要后悔的事啊!
那种男人甩了吧~
他可以和他的前女友分
有一天和你分很正常。。。
道理是一样的。。。
想做 妓女多的是~~
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说通俗点就是畜生
直接引用,别太天真
毛所谓 发表于 2009-7-26 10:53 https://www.gdu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再次引用。
妄想用身体留住男人的女人是可怜而且天真的。
不发表意见
这样的事情见的多了,做不做的都有。
其实我是支持楼主做的。毕竟两情相悦。
只是楼主不要做了又想保住处的想法。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切记,女人只能做婊子和贞洁女,如果想什么都做,那就是禽兽。
不做
你认为这个人是你今后人生的伴侣?能成为你一生的依靠么?
跟他说你不想婚前做这些…然后如果他不认同…你们就分手算了吧…
1# 小肥妞
睇开D~~
偶然中保函必然。
这种男友不要也罢,分就分咯,LZ没必要留恋!
既然可以同居,还有这种问题,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