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卡
发表于 2009-10-16 16:55
别这么傻,为了不能做就分手,可见距爱你都有限,更何况距以前有做过,好明显距宜家当你系炮友姐,为这种男人伤心是自己的错,这世界好男人多得是,何必!
使人愚敝者,爱与欲也!
ramboli
发表于 2009-10-16 18:40
楼主 这样的男人 根本就不值得你去爱···痛?傻瓜才会为这种人痛 他根本就不珍惜你 做了结果是一样 分的更快 楼主 珍重啊
ramboli
发表于 2009-10-16 18:41
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 做了后悔都来不及啦
bence
发表于 2009-10-16 21:27
你可以分手了
xiliab
发表于 2009-10-16 22:52
分了更好,楼主得醒悟啦
浅水潜水
发表于 2009-10-16 23:14
建议不做。。他不是很爱你
Vist
发表于 2009-10-18 14:16
五比做就分,做左中快分,呢d人比你遇到算5好彩了,快离开他啦~
fish86
发表于 2009-10-18 20:56
如果你想不开,他确实因为这个理由和你分手,你实在太有理由开心了:那确实是一个只是因为寂寞和欲望找你的BOY,男孩们当然会有冲动,但起码要尊重女孩子的选择,如果连尊重都谈不上,那还谈什么感情???
我觉得婚前性行为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双方的自愿,双方的愉悦,强迫或者威胁就没意思了
amny200420
发表于 2009-10-19 11:29
楼主找我开始新的感情吧
camhsj
发表于 2009-10-19 23:34
绝对要做
whd555
发表于 2009-10-22 11:05
回复 1# 小肥妞
结婚
whd555
发表于 2009-10-22 11:07
回复 17# 续雪
感觉你懂的好多。。。。
kenzhong
发表于 2009-10-22 12:37
我想知道LZ现在做了没有?
EMMANUEL
发表于 2009-10-22 13:44
日后别后悔就行
希延
发表于 2009-10-23 00:16
这些事情还是要自己想清楚
不想做就不要做
做了就不要后悔
黑咖啡
发表于 2009-10-23 10:58
不做就分手,说明他要的是你的身体,而不是你的人。
做不做,决定权在LZ的的手上,在于你认为值不值,想不想的问题。如果你心里觉得有抵抗情绪,那就不用勉强自己。
很明显,那个人不值得LZ这样的付出。
ramboli
发表于 2009-10-23 11:58
哦 楼主好了吗?
杨桃小子
发表于 2009-10-24 23:39
算罢啦...
Denity
发表于 2009-11-5 16:37
无论咩理由,同居左,就意味住 那个女的已经答应左男的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请求
麦杰强
发表于 2009-11-8 23:55
因为这个而把分手的男人,还要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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