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卡 发表于 2009-10-16 16:55

别这么傻,为了不能做就分手,可见距爱你都有限,更何况距以前有做过,好明显距宜家当你系炮友姐,为这种男人伤心是自己的错,这世界好男人多得是,何必!
使人愚敝者,爱与欲也!

ramboli 发表于 2009-10-16 18:40

楼主 这样的男人 根本就不值得你去爱···痛?傻瓜才会为这种人痛   他根本就不珍惜你 做了结果是一样 分的更快 楼主 珍重啊

ramboli 发表于 2009-10-16 18:41

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 做了后悔都来不及啦

bence 发表于 2009-10-16 21:27

你可以分手了

xiliab 发表于 2009-10-16 22:52

分了更好,楼主得醒悟啦

浅水潜水 发表于 2009-10-16 23:14

建议不做。。他不是很爱你

Vist 发表于 2009-10-18 14:16

五比做就分,做左中快分,呢d人比你遇到算5好彩了,快离开他啦~

fish86 发表于 2009-10-18 20:56

如果你想不开,他确实因为这个理由和你分手,你实在太有理由开心了:那确实是一个只是因为寂寞和欲望找你的BOY,男孩们当然会有冲动,但起码要尊重女孩子的选择,如果连尊重都谈不上,那还谈什么感情???
我觉得婚前性行为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双方的自愿,双方的愉悦,强迫或者威胁就没意思了

amny200420 发表于 2009-10-19 11:29

楼主找我开始新的感情吧

camhsj 发表于 2009-10-19 23:34

绝对要做

whd555 发表于 2009-10-22 11:05

回复 1# 小肥妞


结婚

whd555 发表于 2009-10-22 11:07

回复 17# 续雪


    感觉你懂的好多。。。。

kenzhong 发表于 2009-10-22 12:37

我想知道LZ现在做了没有?

EMMANUEL 发表于 2009-10-22 13:44

日后别后悔就行

希延 发表于 2009-10-23 00:16

这些事情还是要自己想清楚
不想做就不要做
做了就不要后悔

黑咖啡 发表于 2009-10-23 10:58

不做就分手,说明他要的是你的身体,而不是你的人。
做不做,决定权在LZ的的手上,在于你认为值不值,想不想的问题。如果你心里觉得有抵抗情绪,那就不用勉强自己。
很明显,那个人不值得LZ这样的付出。

ramboli 发表于 2009-10-23 11:58

哦 楼主好了吗?

杨桃小子 发表于 2009-10-24 23:39

算罢啦...

Denity 发表于 2009-11-5 16:37

无论咩理由,同居左,就意味住 那个女的已经答应左男的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请求

麦杰强 发表于 2009-11-8 23:55

因为这个而把分手的男人,还要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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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HELP~各位,我该怎样?做?不做?(加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