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
本帖最后由 wwg336 于 2009-11-25 14:24 编辑“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
自己百度
还有第四十一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应该要去备案先得挂,老伯 LS顺便百度埋后面那条 chao 本帖最后由 勇敢的兔子 于 2009-11-25 14:23 编辑
有权力吗?我怎么感觉有人游行示威抗议就会被暗中河蟹掉?
肯定是我感觉错了,宪法怎么可能有错 应该要去备案先得挂,老伯
icelazio 发表于 2009-11-25 14:21 https://www.gdu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认为会申请通过吗?谁会笨到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脸? 回复 4# 勇敢的兔子
后面是宗教信仰问题,只有不反党反国
信撒旦都可以 找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你认为会申请通过吗?谁会笨到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脸?
wwg336 发表于 2009-11-25 14:23 https://www.gdu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咯,等同于冇 拿来看的,拿来用就不适合了 不过貌似宪法的作用就和名著一样
名著是大家都知道经典但都不去看的
宪法大家都知道是权威但都不无需理会的 貌似到宜家只听过一次法庭上用宪法噶 宪法还不是共馋党生产的 你地幾時變得咁讀死書嘎?
生活咁多年都唔記得一樣嘢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嘛
嘖嘖 中国的人人平等,是建立在 大家身家都相等的前提下 写出来给人看的 乜嘢都系有前提噶 循例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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