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飞霜
发表于 2010-6-20 20:18
最后一个月,才发现爱上了你
今天是2010年6月20晚上8点,还有10天,我就要离开了 ,也就在这个离别的6月,才发现我对你感情已经超越好朋友之情了 ,我该对你说吗?
夏至未至1
发表于 2010-6-20 20:28
说不要留下遗憾
someonetoldme
发表于 2010-6-20 22:51
个人觉得无必要
梧桐听雨哭
发表于 2010-6-20 23:08
说吧 要知道 能遇上让自己心动的人 不容易
ふおげさぞ
发表于 2010-6-21 00:44
说!!! 成功了请饭吃
没有结果的夏天
发表于 2010-6-21 09:06
喜欢就说嘛
勇敢些追求自己想要的
Tai
发表于 2010-6-21 10:12
不说的话,一辈子遗憾
ramboli
发表于 2010-6-21 10:22
要真喜欢 怎么可以不说?
empty2010
发表于 2010-6-21 10:29
说吧,不要留下遗憾
(_СΟngう
发表于 2010-6-21 10:40
如果工作地相隔太远,都是算了吧。异地恋会让你很痛苦的!
≮华★仔≯
发表于 2010-6-21 13:05
说了更杯具,不说
夜魅涩
发表于 2010-6-21 13:21
说了你会死啊,豁出去啦
yaya.
发表于 2010-6-21 15:34
说
反正没损失
ゆゆ
发表于 2010-6-21 15:50
又要过去一天了哦
≮华★仔≯
发表于 2010-6-21 15:53
还有九天
FML
发表于 2010-6-21 22:07
等LZ报告结果
真皮马甲
发表于 2010-6-22 17:19
时日无多了
yulty
发表于 2010-6-22 17:47
讲喇 讲咗无遗憾。就算衰咗,反正都毕业了~
墨。
发表于 2010-6-22 18:00
两个人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的话,还是算了吧
aik
发表于 2010-6-22 18:35
有机会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一定要说,离得很远的话要试探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