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言枫语 发表于 2006-3-20 16:02

人大代表建议娼妓合法化?

根据香港《明报》报道,中国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主任迟夙生建议「卖淫嫖娼合法化」,以便规范性工作者接受健康检查,防止性病和爱滋病传播。这非比寻常的建议甫出,立即招来一片质疑反对声音,有人指该建议有悖社会主义道德,更担忧误导青少年。「这真是坐井观天」,迟夙生反问道,「你们到其他国家去看看,是否设立红灯区,青少年就变坏了呢﹖」虽然这项建议已被黑龙江省代表团否决,但迟夙生仍争取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重提此议。

迟夙生说,自己从事律师20多年,一直在基层工作。在现实生活中,她接触到许多因卖淫嫖娼而引发的敲诈勒索、杀人灭口等刑事案。这令她不得不思考,为何组织卖淫嫖娼最重可判死刑,而当局也一直严打,但却仍不能阻遏此类活动,甚至日益泛滥呢﹖与此同时,因卖淫嫖娼而导致的性病、爱滋病日益增多,「我们必须正视这种事实的存在」,迟夙生说。

中国内地究竟有多少女性出卖肉体赚钱,并无确实统计,但估计在数千万之多。由于法律明文禁制,娼妓基本上处于地下化,但一些地方当局认为「娼盛繁荣」,对黄色行业只眼开只眼闭。

迟夙生说,她早就考虑建议卖淫嫖娼合法化。去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她获悉国家拟出台爱滋病防治条例,而针对不洁性接触已成为爱滋感染的重要渠道之一,尽管她知道倡议卖淫嫖娼合法化肯定会遭到很多人非议,「但总比讳疾忌医要好吧」。

迟夙生说﹕「我争取了3年,终于游说了30多个代表签名支持这个议案。因为考虑到这议案对传统伦理道德可能造成的冲击,签名支持的人大代表都比较谨慎。后来考虑到实在太敏感,于是由议案转为建议。」

迟夙生表示﹕「我的具体建议是,废除《刑法》第358条中关于『组织他们卖淫』的处罚规定。」她解释说,要对卖淫嫖娼行为规范管理,「如果不去掉刑法中的这一条,实在实行不了」。不过,她同时补充道,对于逼妇女卖淫者仍须惩处,也不能容许雏妓。迟夙生说﹕「老师也要做身体健康检查呢,小姐、暗娼也是从业者,如果她们的职业合法化了,对她们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将有效预防性病、爱滋病的传播。」

迟夙生接受采访时表示,她有关卖淫嫖娼合法化的建议前天被黑龙江省代表团「枪毙」了,理由是她所提的议案、建议太多﹔同时,人大会议接受代表议案建议的期限也到了。迟夙生披露,有全国人大常委也赞同她这一建议,她正争取将这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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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歌影 发表于 2006-3-20 16:29

这个。。。

gdut_stu 发表于 2006-3-20 19:36

以前大多数物品不可以进口,有人偷偷拿进来,现在可以进口了,还是有人走私。

风言枫语 发表于 2006-3-20 22:38

可是一样还是得进口

hijude 发表于 2006-3-21 16:22

这点到是可以借鉴荷兰的法律...

广工马加爵 发表于 2006-3-21 23:46

强烈支持这个提案

支持妓女职业合法化!!

防止艾滋病蔓延!!

pigo 发表于 2006-4-3 01:42

大禹治水的故事千古流传.
如果事情阻止不了,就应该用疏通的办法.
我觉得在现在的中国,这个提议是可行的.

咖啡泓 发表于 2006-4-3 01:54

可行....更多的是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jmdf009 发表于 2006-4-6 19:19

一种观念的转变是漫长的...
这个需要很大的勇气,不然,随时被历史所唾骂...
问题是,现在谁有这种决心?

adams23 发表于 2006-4-7 21:06

唔敢霖后果会变成点~~~

msy 发表于 2006-4-16 19:57

其实很大方面的国人的思想问题拉。。就算你废除了。。。但是有多少人去检查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哦。,,,

sunlight 发表于 2006-4-22 00:31

强烈反对~
这简直是幼稚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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