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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美国公认顶尖黑客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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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2005-5-10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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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果D连接入五入得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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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0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neves  在 2005-5-10 11:41 PM 发表:

果D连接入五入得噶?


不知道哦,没有用代理上过,用遨游好像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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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0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笑天  在 2005-5-10 11:40 PM 发表:

中国呢?


霏凡转来的,没看到有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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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查德.斯托曼(Richard Stallman)的确利害!!
我的偶像阿!!
GNU的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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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0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全球的黑客名单中,凯文·米特尼克是最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好莱坞甚至把他搬上了银幕。在他15岁的时候,仅凭一台电脑和一部调制解调器就闯入了北美空中防务指挥部的计算机系统主机。美国联邦调查局将他列为头号通缉犯,并为他伤透了脑筋。可以说,米特尼克是真正的少年黑客第一户。
  凯文·米特尼克于1964年出生在美国西海岸的洛杉矶。只有3岁的时候,
他的父母就离异了。他跟着母亲生活,很快就学会了自立,但父母的离异在米特尼克幼小的心灵深处造成了很大的创伤,使他性格内向、沉默寡言。
  米特尼克的母亲没有多少文化,对儿童的教育缺乏经验,但这丝毫没有妨碍米特尼克超人智力的发育。在很小的时候,米特尼克就显示了他在日后成为美国头号电脑杀手应具备的天赋。
  米特尼克小时候喜欢玩“滑铁卢的拿破仑”。这是当时很流行的游戏,根据很多专家的尝试,最快需要78步能使拿破仑杀出重围到达目的地——巴黎。令人吃惊的是,米特尼克很快便带领拿破仑冲出了包围圈。两天以后,米特尼克只花83步就让拿破仑逃过了滑铁卢的灭顶之灾。而一周后,米特尼克就达到了与专家一致的水平——78步。随后,米特尼克便将“拿破仑”扔进了储物箱里,并淡淡地对母亲说:“已经不能再快了。”当时米特尼克年仅4岁。
  20世纪70年代,13岁的米特尼克还在上小学时,就喜欢上了业余无线电活动,在与世界各地无线电爱好者联络的时候,他第一次领略到了跨越空间的乐趣。电脑语言‘0,1”所蕴涵的数理逻辑知识与他的思维方式天生合拍,他编写的程序简洁、实用,所表现的美感令电脑教员为之倾倒。在网络空间,米特尼克暂时摆脱了他所厌恶的现实生活,发泄着他对现实世界的不满。
  当时,美国已经开始建立一些社区电脑网络。米特尼克所在的社区网络中,家庭电脑不仅和企业、大学相通,而且和政府部门相连。当然,这些“电脑领地”之门常常都有密码封锁。这时,一个异乎寻常的大胆计划在米特尼克头脑中形成了。他通过打工赚了一笔钱后,就买了一台性能不错的电脑。此后,他以远远超出其年龄的耐心和毅力,试图破译美国高级军事密码。不久,年仅15岁的米特尼克闯入了“北美空中防务指挥系统”的计算机主机内,他和另外一些朋友翻遍了美国指向前苏联及其盟国的所有核弹头的数据资料,然后又悄无声息地溜了出来。这确实是黑客历史上一次经典之作。1983年,好莱坞曾以此为蓝本,拍摄了电影《战争游戏》,演绎了一个同样的故事(在电影中一个少年黑客几乎引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
  这件事对美国军方来说已成为一大丑闻,五角大楼对此一直保持沉默。事后,美国著名的军事情报专家克赖顿曾说:“如果当时米特尼克将这些情报卖给克格勒,那么他至少可以得到50万美元的酬金,而美国则需花费数十亿美元来重新部署。”
  闯入“北美空中防务指挥系统”之后,米特尼克信心大增。不久,他又破译了美国著名的“太平洋电话公司”在南加利福尼亚州通讯网络的“改户密码”。他开始随意更改这家公司的电脑用户,特别是知名人士的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一时间,这些用户被折腾得哭笑不得,太平洋公司也不得不连连道歉。公司一开始以为是电脑出了故障,经反复检测,发现电脑软硬件均完好无损,才意识到是有人破译了密码,故意捣乱。当时他们唯一的措施是修改密码,可这在米特尼克面前实在是雕虫小技。
  幸好,这时的米特尼克已经对太平洋公司没有什么兴趣了。他对联邦调查局的电脑网络产生了浓厚兴趣。一天,米特尼克发现特工们正在调查一名“电脑黑客”,便饶有兴趣地偷阅起调查资料来。看着看着,他大吃一惊:被调查者竟然是他自己!米特尼克立即施展浑身解数,破译了联邦调查局的“中央电脑系统”的密码,开始每天认认真真地查阅“案情进展情况的报告”。不久,米特尼克就对他们不屑一顾起来,他嘲笑这些特工人员漫无边际地搜索,并恶作剧式地将几个负责调查的特工的档案调出,将他们全都涂改成十足的罪犯。
  凭借最新式的“电脑网络信息跟踪机”,特工人员还是将米特尼克捕获了。当人们得知这名弄得联邦特工狼狈不堪的黑客竟是一名不满16岁的孩子时,无不惊愕万分。许多善良的、并不了解真相的人们纷纷要求法院对他从轻发落。也许是由于网络犯罪还很新鲜,法律上鲜有先例,法院顺从了“民意”,仅仅将米特尼克关进了“少年犯管教所”。于是米特尼克成了世界上第一名“电脑网络少年犯”。
  很快,米特尼克就被假释了。不过,他并未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电脑网络对他的诱惑太大了。这次他把目光投向了一些信誉不错的大公司。在很短的时间里,他连续进入了美国5家大公司的网络,不断发出让人愤怒的错误账单,把一些重要合同涂改得面目全非。他甚至决定向全美工业机密电脑中枢——全美数据装配系统发动进攻。
  1988年他再次被执法当局逮捕,原因是DEC指控他从公司网络上窃取了价值100万美元的软件并造成了400万美元损失。这次,他甚至未被允许保释。心有余悸的警察当局认为,他只要拥有键盘就会对社区构成威胁。米特尼克被判处一年徒刑。出狱后,他试图找一份安定的工作。然而,联邦政府认为他是对社会的一个威胁,像被证明的强奸犯一样,他受到严密监视。每一个对他的电脑技艺感兴趣的雇主,最后都因他的监护官的警告而拒绝了他的申请。这也许是一件十分遗憾的事,它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剥夺了米特尼克弃恶从善的可能。
  1993年,心里极不踏实的联邦调查局甚至收买了一个黑客同伙,诱使米特尼克重操故技,以便再次把他抓进监狱。而在这方面,米特尼克从来就不需要太多诱惑,他轻易就上钩,非法侵入了一家电话网。但头号黑客毕竟不凡,他打入了联邦调查局的内部网,发现了他们设下的圈套,然后在逮捕令发出之前就跑了。联邦调查局立即在全国范围对米特尼克进行通缉。其后两年中,联邦调查局不仅未能发现米特尼克的踪影,而且,有关的报道更使这一案件具有了侦探小说的意味:米特尼克在逃跑过程中,设法控制了加州的一个电话系统,这样他就可以窃听追踪他的警探的行踪。
  1994年圣诞节,米特尼克向圣迭戈超级计算机中心发动了一次攻击,《纽约时报》称这一行动“将整个互联网置于一种危险的境地”。这一攻击的对象中还包括一个因为米特尼克而成名的人物,即后来人称“美国最出色的电脑安全专家之一”、在该中心工作的日籍计算机专家下村勉。米特尼克从自己手中盗取数据和文件令下村勉极为震怒,他下决心帮助联邦调查局把米特尼克缉拿归案。圣诞节后,他费尽周折,马不停蹄,终于在1995年情人节之际发现了米特尼克的行踪,并通知联邦调查局将其逮捕。我们可以稍微回顾一下当时的情景,米特尼克成功地入侵了美国摩托罗拉、NOVELL、芬兰的诺基亚、美国的SUNMICROSYSTEMS等高科技公司的计算机,盗走了各式程序和数据。根据这些公司的报案资料,FBI推算的实际损害总额达至4亿美元。宣称“不是为了金钱”的米特尼克在成功入侵上述公司的数据库之后,又向当时被称之为计算机开拓者、全美电脑第一专家下村勉挑战以一试高低。他在事前警告之后,入侵了下村家里的计算机,盗窃出对付“黑客”的软件,并留言声称:“还是我高明。”
  当时,下村正在距离米特尼克1000多公里外的一个滑雪地度假。忽然,他随身携带的警报器响了起来。下村立即就明白:有人闯入他的“电脑住宅”。按照美国的有关法律,这是一名违法犯罪的“电脑窃贼”或者“电脑流氓”。主人有权对这种不速之客进行跟踪、追赶,直至抓获后交给警察部门。个性倔犟的下村当即决定,非要查个水落石出不可!
  在追捕过程中,下村仔细分析了对手留下的痕迹,认定对方是一名作案高手。下村决定使用一种特殊的操作方式,使自己的跟踪“电子隐形化”。
  可是,狡猾的米特尼克还是很快就发现有人在追捕自己。狂妄自大的他竟然用电子邮件给下村留下了这样一句话:“老子的技术天下第一,你想抓我,简直是白日做梦,痴心妄想!”下村被激怒了,他决心比一比谁更高明。果然,下村不久就准确地捕获了米特尼克无线电话发出的指令。此后,他锲而不舍,顽强追捕这个飘忽不定、时隐时现、变幻莫测的波长。
  自然,米特尼克也并非等闲之辈。他设置了重重障碍、种种陷阱。可是,经验丰富的下村都将它们—一铲除或绕过。
  后来,下村终于找到了那个波长的真正源头:北卡罗来纳州罗利市的电话交换中心。下村带领联邦调查局特工人员赶到罗利市后,小心翼翼地搜寻。“包围圈”渐渐缩小了。最后,已经缩小到一片布满低级公寓的街区。“罪犯肯定就在这里!”下村兴奋地说。于是,他们开始了24小时不间断监视。最后,他终于确定了这名老练对手的住所。特工人员联络当地警察局,很快就确认寓所的主人是“犯有前科”的米特尼克。
  这回特工人员没有马上闯进米特尼克家的门。而是先在周围设伏,等米特尼克出门上班后,再进入他家。下村在米特尼克的电脑上取得了全部确凿的作案证据。此后,他们静静地恭候米特尼克。米特尼克回家开门后,一时间惊得张口结舌、目瞪口呆。他悲哀地说:“我知道,这回我真的完了。”这名美国超级电脑黑客终于落网了。
  后来下村和MARKOFF记者合著出版了“TAKEDO-WN:THE PURSUIT AND CAPTURE OF AMERICAS MOST.WANTED COMPUTER OUT LAW”一书,并计划搬上银幕。米特尼克对下村的技术极为佩服,并表示“到底还是输了”。1995年2月,米特尼克终于被送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带着手铐的米特尼克向第一次见面并出庭作证的下村勉由衷地说:“你好下村,我钦佩你的技术。”
  这位著名的网络黑客终于被判刑,他将在铁窗中度过相当的一段时间。令人玩味的是,心有余悸的三位美国联邦法官一致否决了米特尼克的假释要求,按法官的话说:“如果让米特尼克假释出狱,无异于放虎归山,整个美国,甚至整个世界都要乱了。”
  1997年12月8日,米特尼克的网上支持者要求释放米特尼克,否则,他们将启动已经通过网络植入全球许多电脑中的病毒。因特网因米特尼克重又陷入新的恐慌之中。
  在当时全球最著名的网际浏览器YAHOO网页上,这批自称PANTS、HAGIS的身份不明的网络黑客留下了一则勒索便条。这张便条声称,他们在网际测览器YAHOO上放置了逻辑炸弹,过去一个月里凡是浏览过YAHOO或使用过YAHOO的电脑,均被置入了病毒。这种病毒的逻辑炸弹将于1998年圣诞节启动,在全球电脑网络中四处肆虐。他们宣称,一旦米特尼克获释,他们将提供病毒的破解法。
  这件事足以证明米特尼克在黑客中的地位。
  在狱中,米特尼克自己改造了一台不知从哪儿弄到手的收音机,并试着联网。为此,米特尼克被从普通牢房转到了另一栋隔离牢房,实行24小时关押。
  2000年1月21日凯文·米特尼克获释,他的出狱又一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米特尼克被捕时身体较胖,但从出狱时的电视报导来看,由于长期的狱中生活让他身体比以前略瘦,但显得更加精神。
  米特尼克出狱后表示,准备先上大学重新学习计算机。但是,米特尼克的这一愿望还远远无法实现。因为在3年的监外观察期间,他将被禁止使用计算机,甚至包括手机和调制解调器,当然更禁止使用互联网。如果要和友人叙旧或是与其他黑客进行技术交流,只能依赖书信。这对于米特尼克来说,无疑是最大的痛苦。
  米特尼克还依然年轻,米特尼克的故事还远远没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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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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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1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尔.盖茨是谁?少有人不知道吧。他是微软公司的创始人,软件版权制度的受益者,世界上的头号富翁。

      理查德.斯托曼又是谁?知道的人大概就不多了。他是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创始人,自由软件运动的领袖。

      他们两个人,一个疾呼保护版权,打击盗版;另一个提倡自由复制,源码共享。他们是软件世界的两极,一个代表金钱,另一个代表自由。他们是针锋相对的两方。

     但是,他们的人生又是如此相似。他们的年龄相仿,都在大城市出生和长大,都进了哈佛大学,最早都是程序员。如果不是因为后来一些偶然的事件,使他们选择了不同的信念,走上了不同的道路,谁又能保证盖茨不会成为斯托曼呢?

      在计算机工业的发展史上,是先有硬件,再有软件的。最早的软件都是由硬件厂商编写,附在硬件上一起发售的。通常,这些软件本身都是免费的,代码可以被共享。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随着硬件平台的成熟,对软件的需求越来越大,软件工业开始独立出来了。于是,种种保护软件、对其收费的措施也开始出现了。

      1976年,比尔.盖茨发表了“致计算机爱好者的公开信”。当时他21岁,两年前刚刚从哈佛大学退学,为一种叫“MITS Altair”的小型计算机全职工作,开发可以在其上运行的一种BASIC语言版本。

     他写这封公开信的目的就是为了谴责盗版,因为有人把他写的软件视为共享品,而在非法拷贝。他写道:

     “大多数地计算机爱好者心里一定清楚,你们当中地许多人都盗窃别人的软件。硬件是一定要付钱的,而软件却成了要共享的东西。有谁会在于编写软件的人是不是得到了应有的报酬呢?”……他接着声称,这种盗版行为的后果只会阻碍大家“去编写好的软件”。最后,他反问道:“有谁肯去做一无所获的技术工作?又有哪一位计算机爱好者愿意投入三年的工作量用于编程、纠错、撰写产品文档,最后却免费发布其产品?”

     后来的事情都已经成了历史,他提倡的软件版权专有模式获得了胜利。微软公司成了巨无霸,他本人成了亿万富翁。

      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认同这种模式的。程序员不再能自由得到和交流代码,让很多人感到非常无奈。更有人认为这是一种阻碍自由进步、禁锢思想、抑制创造的犯罪,从而立志要反抗它。理查德.斯托曼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斯托曼1953年出生于纽约,比盖茨大了2岁。1970年进入哈佛大学,1974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物理学专业。值得一提的是,1974年就是盖茨从哈佛大学退学的那一年。

      在大学期间,斯托曼就为麻省理工学院的人工智能(AI)实验室工作,充当程序员。毕业以后,他继续留在那里。但是,有一家软件公司买走了他们使用的软件的版权,挖走了计算中心的程序员,最后只剩下了斯托曼和另一个人,无事可干。

      从这件事以后,斯托曼就决心发起自由软件运动,提供开放源码的软件,让所有人自由使用。把使用软件的自由还给程序员。

      最初,他几乎是一个人与整个业界对抗,他既无钱也无权,唯一有的只是理想。他知道自己的目标几乎是一个不可完成的任务。它需要极度的投入和牺牲,这可能也正是它的魅力所在。“我没有把握完成这项工作,”他回忆道,“但是对我来说,知道是否能完成这项工作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我已经开始行动了。”

      他先写了最初的几个软件,免费提供他人使用。1984年1月,自由软件基金会成立了。说是基金会,实际上根本没钱。斯托曼本人睡在计算中心的办公室里,当时他根本没有把握自己能获得收入。“关键在于”,他说,“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干这件事了,那时候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

      1985年,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了“自由软件通用许可证”GPL。这个许可证开头第一句这样写道:“大多数软件的许可证,设计用来剥夺你分发和修改它们的自由。GPL许可证与此恰恰相反,它就是为了保护你分发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确保这些软件对所有用户都是自由的。”总的来说,GPL许可证允许你做所有的事情,除了限制别人的自由。任何采用它的软件就是自由软件。

      自由软件这个概念提出以后,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震动。越来越多的程序员加入了自由软件运动。以Linux为代表的一个完整的操作系统已经形成,在性能上完全可以替代、并且超过了微软的Window系统。这证明了无数志愿者出于兴趣和理想的无偿劳动和奉献,也完全可以做出最复杂的、质量第一流的工作。

      盖茨不是说了吗,“有谁肯去做一无所获的技术工作?又有哪一位计算机爱好者愿意投入三年的工作量用于编程、纠错、撰写产品文档,最后却免费发布其产品?”现在,他应该知道他错了,这样的人是存在了。自由软件运动至少证明了一点,在和金钱的较量中,热爱自由的人们不一定会输。

      现在,虽然自由软件基金会已经发展壮大了。但是,斯托曼依然过着简朴的生活。他没有自己的汽车,住在租来的房子里,也没有结婚没有孩子,因为他觉得那样会变成挣钱的奴隶。他说,自由软件运动的目的就是使得人们可以在不接受其他什么人统治的前提下,使用计算机,“如果我一直在开发经营性软件,我就是在把自己的人生用来建造囚禁他人的监狱。”

      只要金钱的因素还存在一天,自由软件和专有软件的对峙就将存在下去。但是,我深信,在不久的将来自由软件就会出现在每一台电脑上。正如英国IT作家Glyn Moody所说:“自由软件不仅仅是关于软件代码的,它们也与自由、分享有关,与社会有关。它们与创造有关,与美有关。这些代码深处寄托着我们最美好的心愿以及对最丑恶的东西的反抗,它将和人们的恒心共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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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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