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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者,法律拿什么来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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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弱者,法律拿什么来保护你!
    听得多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黑暗面,但一直不以为然,那不过是几个害群之马而已,法律总归是公正的。在经历了一场离职风波之后,发现自己太天真了,社会终究太深,深的让我感觉到了它逼人的凉气,就象下到一个深不见底的井,周围只有黑暗和阴冷。. j6 V& A- U2 B" D$ U. O* i& \, S

0 T. M0 H$ b# h5 [7 F8 g  l       我是一名IT工作者,很多人羡慕的职业,就是这样的一个号称高知云集的行业中也不见得什么事情都象想象的那么好。! q4 A. M+ `4 J' z0 x$ i"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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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任职于大连华铁海兴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几年中,我一直任劳任怨,这一点不是自我吹捧,公司05的工作时间统计上,我排在了第一位,公司的几位高层也都在我之下,我的努力程度可见一斑。努力工作在我看来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必须的,而且要想做好自己的工作,必须有想法,所谓想法,就是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如何按行业规律办事,之所以我提这个行业规律,是因为IT行业中国离国外还差得太远,他们有好多经验我们可以借鉴,可悲的是,就是我的这种想法,让我有了这个机会写这个帖子,让我经历了以前没有经历过的很多事情。( R  \/ m8 A, u

/ x9 _  O5 ?; d! M3 V. q# ?    在一个高层领导全是机械专业出身的软件公司中,我的一些想法是得不到认同的,这让我产生了离职的想法,就在这个想法刚出来不久,我便被告知扣发部分工资,我得到的答复是董事长要求缓发(此时他们已经违反劳动法),当时我想缓发又不是不发,那就缓吧,后来我的一位直接上司一直在做我的思想工作,想让我留下来,在他的不断劝说下,我已经决定留下了,但紧接着发生的事,让我气愤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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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 U. P; f( q    一个月后,我又被告知,这个月的工资再次扣发一部分,原因是董事长说我这个月的工作做的不好,妈的,董事长一手遮天!我出离了愤怒,第二天便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结果被告知我需要交违约金5000元,公司不给我发工资居然说我违约,而且它拖欠我的工资远不止5000!于是,故事开始了!正值06年初秋,天气开始转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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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着对法律的工作者的崇敬,我来到了大连市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与我一起的还有公司的另一位同事,我们俩的情况基本相同,可笑的是,他为了能尽快到另一个公司工作,已经被迫交了违约金,但工资仍是要不回来。劳动仲裁,嗯,听起来不错,据说是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地方,真是这样吗?2 ~: k' ~# t' s0 o& a8 p$ Y

2 z1 V' K. {. Q0 R1 m    搞法律的可能都懂一个原则:不诉不裁,说的是,如果申诉人或原告没有提出诉求,判决中是不能有的。而我的仲裁结果却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裁我向公司交违约金,而公司并没有提出反诉来要求我交违约金,也就是说仲裁开庭期间,他们该走的法律程序并没有走,但判的结果却让我交违约金,(这里说明一下,即使我真的违约,因为对方并没有提出反诉,所以不应该裁我向公司交违约金。)而且说公司拖欠我工资是正当的,理由简直狗屁不通,说我因为没有交违约金,所以公司扣发我工资,呜呼哀哉!从拖欠我工资到我走那天有两个半月时间,难道只是因为有个想法就已经违约了吗?离职手续还没办就需要开始交违约金吗?我真想杀了那个仲裁!God!不行,不能有这样的想法,说不定明天公安会来抓我,说我犯有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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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T, v: ~6 ^  B: T1 ]    不诉不裁,一个很基本的法律原则,难道这位仲裁员不懂?业务水平太低?如果真是这样,如何保证法律的公平与公正!这让我想起了,南方某地,法官居然还有临时工,出现徇私枉法情况之后,因为不是公务员,所以定不了渎职罪!真是可笑之极!那么,如果不是他不懂?那又会是什么原因?我的律师在看过这份裁决书说,这份裁决如果让专业人士看过,会当成笑话。可我却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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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到裁决时时间已经到了07年初,案子本该90天内06年底结束,可仲裁员愣说案情复杂,又延长了一个月,天气越发让人感到寒冷,风也越发的刺骨!3 q# u2 D2 I6 B6 e+ l, d1 v* G8 J

, j8 F/ [- u1 Y$ N    起诉是我唯一的选择,我的律师还是很专业的,据朋友说,他是大连市律师中打劳动官司水平最高的几人之一。在帮我详细分析了案情之后,他提出了几点比较有见地的看法,让本想省点成本自己打官司的我,感受到了什么叫隔行如隔山。6 g  C+ V* t! D4 p* }! _3 T2 W9 P

( U2 f# v/ X& z9 B; F9 V    可笑可怜的华铁海兴公司,为了区区的几千块人民币,竟然不惜做伪证!造出几份我月度考核被评为差的考核表,还有一些我走后才出台的规章制度。我真不明白,我为什么会为这样的公司卖命,真TM郁闷!说到这,说一个趣闻,我的项目组中有一个员工在试用期,试用期没满人家要走人,公司(确切地说是公司的最高领导)竟然要求她将前段时间出差时支付给她的出差补助退回来!哈哈哈,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L0 J( L% z) c" K& s. I
公司为了节省成本,请了个理工大学的老师来帮忙(我们最高领导的同事,可能是免费的),法庭上,唇枪舌剑,几个回合下来,对方显然底气不足,被法官和我的律师搞的晕头转向,我和我的律师都成竹在胸。
9 h( o; q! {2 h% a冬天总是很漫长,虽然春节已经过了,天气还是寒冷依然,大连历史上罕见的寒潮也在这个冬天光临了,寒潮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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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p6 M' q' P' ?& b. p, Z    一周、二周、三周……,律师说,以我的经验这种案子应该很快就判下来的,为什么会拖这么久?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这期间我给法院打了无数次电话还去过一次,总也没找到人,(听我一个在法院当过书记员的朋友说,法院的人大多数下午你就找不到了,有什么事一定要上午办。)最后一次上午的电话终于找到了那位亲爱的法官大人,他的回答相当简明,不愧是法律工作者:“等着吧,快了!”。果然,他倒没食言,两周后他让我去拿判决,告诉我“我也没办法,只能支持你这么多了”,我当然没想太多,签了字后,还道了声谢谢,(现在想想,这不就是范伟第二吗!唯一不同的是,我把“哈”改成“法官”了),出门后才仔细看了结果,这一看没把我气晕过去,结果还不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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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D  f% `9 U# D" X) o! r5 N0 t    这个案子是我和公司互为原被告,因为他们也起诉我,但他们起诉我的内容并没有经过仲裁的前置,这是明显的程序上的违法,法院应该驳回,但我们这位亲爱的法官大人连这种低级的错误也能犯,不但全部支持了对方的请求,我的五、六项请求只支持了0.5个,其中那半个是有关0304年采暖费的,说不给我交的理由是我在北京公司(总公司),关系不在大连,其实我只在北京待了四个月,其它时间都在大连公司,我的证据中有可以证明我这两年关系是在大连,但对方只是说我在北京,没有任何证据,亲爱的法官大人却能以他们的话为依据,不支持我的请求!!) |9 P8 `- d. ?
天已经彻底的黑了,我无法入眠,无力地在屏幕上敲着无力的话语,已经凌晨了,天什么时候能亮?我要这么一直等到天亮吗?, g+ H2 w( T. l& V

, A6 q4 A/ P! ?1 [5 H: j* R' n    从华铁海兴拖欠我工资开始到现在已经一年了,这一年中经历了太多的事了,离开这家不仁不义的公司后,我曾到过一家很不错的对日外包公司,有着不错的薪水和不错的职务,但仅仅二十几天后,人家告诉我因为我没有跟原公司的离职手续,而且还在打着官司,他们怕牵扯进去,因为法律上不允许一个劳动者跟两个公司同时签定劳动合同。让我打完官司办完手续再回去。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的一个朋友让我帮他们公司做一个ERP系统,而且报酬还比较可观,这才让我在这一年中没有落魄,反而更自在了许多。(我在想,如果换了一个人会有这么幸运吗,这一年甚至更长时间,靠什么吃饭?)+ L: \# K7 _, X3 H0 ?, R

* h+ v& }0 O: p; A: }& ?# O+ G5 o    法律就是这样保护弱者的吗?法律工作者就是这样保护弱者的吗?从法庭出来时,我曾听到走廊有人说了这样一句话,“如果法院有人,把对方的要求全给他驳了。”. N4 h  m) \; L) D$ T; r" K
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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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bs.runsky.com/bbs/thread-3026363-1-1.html
发表于 2007-5-31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弱者没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这样就国泰民安了!!
# H$ ]: T8 [/ b一打官司,就长达一年,损失何止那么一点钱,弱者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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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1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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