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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财务处
根据教育部规定,2007-200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分二次发放,上下学期各发放2500元/人。国家奖学金每学年一次性发放8000元/人。财务处根据学生处提供的2007-200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发放名单,奖学金先抵扣学生所欠学费,不欠费的同学不作抵扣,余款委托银行发放。抵扣学费信息可以在校园网的“财务查询”处查询。现将银行发放成功和不成功的名单公布如下,请同学们注意查收。若不成功的同学请尽快按“不成功的处理办法”栏要求做,财务处将在近期将不成功的同学资料整理后再次委托银行发放。财务处拟将每次奖学金的发放信息公布在校园网的“财务查询”上,请同学们留意并相互转告。
二00八年元月三日
附表:
(一)国家奖学金发放名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不成功名单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成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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