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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看了一篇采访报道,被采访者是一位叫茅于轼的年迈的经济学家,采访的话题是关于民间借贷,老头的观点从报道的标题“高利贷不是剥削 是利国利民大好事”就能看得出来,也许是见多了各式各样的高利贷,所以个人对于这样的论调并不感到意外,可网友就不买账了,打开评论一看,几乎是清一色的指责和谩骂。坦诚的讲,我还是比较认同老头的观点,尽管他的一些用词可能不太恰当,而且,网友的一些论点也是让人难以反驳,比如:老头认为借不起高利贷就不要借,但有网友却指出吃不起盐是不是就不吃?
其实,谈论高利贷只是表面,人们更关注的是背后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高利贷往往是中小企业万般无奈之下的选择,如果他们都能以“低利”贷到款,高利贷自然没有生存的空间。当然,这是废话,事情如果那么简单就好办了。一直以来,高利贷在人们的印象中总是和“暴力催债”、“洗黑钱”等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而这些情况也的确存在,违法犯罪怎么可能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老头的观点被网友反对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我想,就算老头再怎么“砖家”,也不至于把违法犯罪和利国利民划等号,他的本意应该是指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利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不过,根据我们的观察,贷款基准利率2倍或以上的利率(按照当前的标准为年12%左右)都有可能被公众认为是高利贷,理由是中小企业的利润率大多在10%以内,12%的年利率显然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范围。然而,事实未必如此,这里向大家推荐一篇文章business.sohu.com/20110621/n311004567.shtml,笔者是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的高级经济师,在文中有这么一段,“今年银行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平均在15%左右,远远高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很多都在20%以上”。银行高利率的原因很多,比如中小企业的坏账率偏高、银行自身成本等等,这里暂且不讨论。我们只需确认的一点是,即便是如此之高的利率,银行依然认为中小企业能够还得起。这里面有很多种可能,比如:企业自身有90万,做成一笔生意需要100万,如果企业的利润率是10%,贷款10万的年利率为20%,那么该利率企业完全承受得起。事实上,能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只是极少部分,更多的中小企业总是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我们在做3pbank的过程中,碰到最多的问题就是,“有抵押干嘛要到网上向别人借钱?找银行不就行了?”这里主要还是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银行对于抵押物的要求很苛刻,其次就是效率太低,用老头的话来讲就是,“借同样一笔资金,到银行不一定借不到钱,但是你可能得花三个月的时间,包括无数的申请,还有请吃饭等,这个贷款就是低质量的钱。而民间借贷,你今天要,可能明天后天就给你了。”而这也正好解释了山东、河南等地抵押贷款中介市场的火爆,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在山东青岛,去年通过公开的抵押借贷中介成交的贷款将近100个亿,而利率普遍只有15%。然而,这仅仅是对于有抵押的中小企业,对于绝大多数没有抵押的中小企业而言,恐怕只有放开借贷利率4倍上限这一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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