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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皮示众!广东房客杨汉平“卖萌”博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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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想借归真堂某婆娘的话,高呼一声:杨汉平——你反对新房东张尊华,就是在反对zf反对dang!

  
    杨汉平其实是可怜没人爱,卖萌以博取有关部门的同情;杨汉平其实是个老谋深算的js,阴了深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又坑了新房东张尊华;杨汉平没多少理却擅长歪曲事实、强词夺理。

  
    杨汉平是何方神圣呢? 他乃深圳市福田区罗曼假日足浴中心的大老板。此君2005年8月5日与深发公司签订租约,租下了深发的某房产二楼一半的楼面搞足疗,租期自2005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

  
    2008年,深发公司有了售让整个二楼的想法,并在法定期限内告知了该楼层的两位租户(付某和杨汉平),付老板很爽快地签下了“优先购买弃权书”。后深发又委托正规拍卖公司,通过公告、当面告知、竞拍、签约等完整合法的拍卖程序,完成了交易。就此,深发的整个二层商铺的唯一房产证(未分割办理),被张尊华收归门下。

  
    然而,拍卖公司在当面告知杨汉平时,此君只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为后来的矛盾冲突种下了祸根。

  
    深发公司拿了拍卖所得后,张尊华却拿不到杨汉平的租金!原因是杨汉平不认张尊华这个“新爹”,反赖深发剥夺了他的优先权。可怜张尊华,拿了赤红的房产证,国家都认了,却不被杨汉平认!

  
    对于杨汉平与深发公司的“旧仇宿怨”,张尊华事先并不了解。至此,一桩合情合理合法的拍卖交易,被杨老板“毙”了。这事,搁在谁身上谁憋屈,想一想,整整一千多万的拍卖金啊。2009年2月13日,在几经和谈无果的情况下,张总做出了“激情举动”,找了一帮义气兄弟,来到了罗曼假日足浴中心,开始了自发的有民间特色的“强制执行”……

  
    此案一审二审都是深发与张尊华胜诉,杨汉平的不合理诉求皆被驳回。然而,此人似乎暗能使坏贯拨是非,近来好像是买通了深圳福田区公安分局的哪路“神仙”,大搞“复辟”,竟把民事案整成了刑事案,妄图侵占他人财产聚敛不义之财。

  
    他诬告张尊华等人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实在是无耻之极!根据此案庭审资料显示,张尊华完全合法拥有深发的该二楼的整楼层的产权,法律上叫“善意取得”。既然张尊华的产权是合法的,那么他自然有权进行租赁经营,并收取合理的租金。然而,杨汉平却我行我素,不遵法律不认房产证不交租,一派铁公鸡的无赖做派,严重干扰了张尊华的合法租赁经营,恣意侵害了张尊华的合法权益。可见,其实是杨汉平在犯破坏生产经营罪,理应依法论处!

  
    他还诬告张尊华等人犯有抢劫罪,实在是可笑之极!到足疗店弄坏了你杨总的几张凳子,搬出了你杨总的一些器物,砸了我张尊华自家的几面墙,这就叫抢劫罪?别忘了,这楼层可是张尊华几乎倾家荡产买下的呀。自家的门户被别人占着,去清理门户还被恶人“贼喊抓贼”,这到底谁在抢劫谁?不错,杨汉平确实有损失,这些损失张尊华应该赔偿也委托人表示会赔偿——1000万都砸了,还心疼这点钱?但这得有个前提——恶意侵占者须立即退出!至于杨汉平所谓的“营业损失”,与其拖欠张尊华的租金大抵是可以抵消的了。

  
    他又诬告张尊华等人犯有故意毁坏财产罪,也是曲解法理、夸大其词!别忘了,故意毁坏财产罪的定罪,必须有严重情节——即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对照一下,张尊华等人的言行可能有点过激,但其终极目的却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属无奈之举。对于张尊华等人的过激行为,我们不予赞同,应该依法实施治安管理处罚。但如果把他们的行为“拔高”到“罪”的高度,就有不公之嫌,毕竟,杨汉平故意侵占他人财产在先啊。

  
    对杨汉平的“剥皮”示众是对法律公正的一次检验。如果杨汉平的所谓“诉求”得逞,有关部门的公信力必将因此遭到质疑,商业领域的交易风险必将骤增,法律也将再次无奈地 “被失身”。结果如何,广大网民必将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12-3-13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归真堂前一阵子是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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