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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nity

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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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诱事还是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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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个ID去回收站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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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木棉老猫 at 2005-11-8 01:34:
没事诱事还是咋的?!!


不要一看到这些话就“诱事”好不好

都是想说的实话,没有攻击性吧,不可以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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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多说!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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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伊利野 at 2005-11-7 17:29:
问一下:
1.移到回收站等不等于“删”?
2.可不可以把争吵的话t掉再拿出来?

1)如果众版主觉得不应该删可以恢复,这就是回收站的用处……
2)可以,不过t掉的争吵正是问题所在……

其实大家相对也算冷静,就在还没失控的时候淡化,事实上是最好的处理办法,偶也是酱紫认为的……
不是不给说,口水战,漫骂等无意义的可免,这也是没有立刻删贴的原因吧,虽然当时偶不在……
讨论是讲证据说看法,可以不同意,但一有相反意见就侮辱讥讽,已经失去了讨论的意义……
这个问题已经吵过了其实,事后大家理解后也谅解了,只是争吵的当时带来的伤害,不希望再次发生……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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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唔知UP乜,209954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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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说不说咱就不说,这样子才乖,才可以在后院行走啊,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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