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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台湾地位未定论”编入高中课本 小马哥舌战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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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1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叶鹏飞(台北特派员)

  对于台湾教育部计划把台湾国际地位是否确定的法律争议,编入高中历史课程纲要,台北市长马英九(小马哥)昨天出席行政院院会时舌战教育部长、法务部长、外交部次长和国防部副部长,对“台湾法律地位未定论”能否被国际社会接受提出质疑。

  参选立委的作家李敖则召开记者会,批评教育部的做法,表示如果舍弃把台湾归还中国的《开罗宣言》,台湾定位就是私生子,贻笑国际。

  台湾教育部根据《旧金山合约》及《中日合约》没有写明日本在投降后把台湾、澎湖归还中国,认定台湾国际地位未定,并据此纳入高中历史课程纲要。

  除了《开罗宣言》(1943年)、《旧金山合约》(1951年)及《中日合约》(1952年),马英九认为关于台湾地位的文件还包括《日本降伏文书》(1945年)、《波茨坦宣言》(1945年)、《上海公报》(1972年)、《中美建交公报》(1979年)等11项,教育部要加入课程纲要就应该力求完整。

  马英九说,外交部在1997年已经对《开罗宣言》等问题做成说帖,如今教育部的做法与外交部不相符,政府部门口径应该一致。

“新闻公报没法律效力”

  马英九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要了解国际的看法,象‘台湾地位未定’的理论,目前国际间已经很少有人在主张,可能没有办法获得大家的认同。”

  教育部长杜正胜以历史学者的身份反驳说,《开罗宣言》虽然提到台湾主权归还中国,之后的《波茨坦宣言》和《日本降伏文书》也接受《开罗宣言》,但这些都只是新闻公报,不是正式的国际条约。

  他说,1951、1952年签署的《旧金山合约》及《中日合约》,并没有明确叙述台湾主权归属,这是历史事实。

  杜正胜表示,新闻公报没法律效力,条约才是国际法正式的法律文书,修改大纲是事实教学,不是台独教学。他说,未来还要召开三次公听会才会定案。

  法务部长陈定南则指出马英九对《上海公报》理解错误,因为美国只是“认知”中国对台湾的立场,并没有“认定”;外交部次长高英茂表示,台湾主权属于全体台湾人;国防部副部长蔡明宪说,一定要确立台湾地位问题及历史真相,因为中国正对台湾进行“法律战”,试图用《统一法》提供对台用武的法律基础。

  研究历史的李敖昨天痛骂教育部“丢脸丢到国外”,他说:“台湾地位如果没确定,我们是什么?我们是私生子。所以照着陈水扁的教育部长今天这样乱搞,否认台湾地位的话,我们今天这个岛是私生的岛,是个无主的岛,可是并不一定是属于我们的岛。”

  把台湾地位列入教科书的做法,在立委选举期间即刻成为朝野对骂的议题,国民党主席连战批评,历史无法改变,用意识形态改变历史是“数典忘祖”的表现,只会“祸国殃民”。

  长期关注教育议题的亲民党立委李庆安指控:“民进党是台独意识形态治国,它的手法就是从国家考试和教育内容的改变来进行实质的台独。”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蔡煌瑯表示,在野党用高中生的历史学习来获取利益,是不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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