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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8届毕业生办理户口托管的通知
单 位:保卫处(武装部)
根据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08届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户口托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已将户口迁来我校并已经与学生处或研究生处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的2008届毕业生,凭暂缓就业协议书与保卫处和计生办签订户口托管与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2、凡未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一律不办理其户口托管手续。
3、签订户口托管与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将于6月上旬另行通知。
保卫处
计生办
2008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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