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程背景及预期目标】
2008年9月1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
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施行。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与《就业促进法》正式施行。
《实施条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经济补偿金、服务期、新旧法律过渡等诸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从业人员,关注的不仅仅是新法的出台,更是法律法规条文如何运用于招聘、薪酬、考核与培训之中,在本次课程中,您将在【操作】、【解释】与【依据】三个方面获得收益,让您不仅明白如何操作,还知晓为什么这样操作,这样操作的理由与法律依据。
连接可查看具体课程内容:http://www.rlzygls.com/content/2008927192.htm
【讲师介绍】 JASON 老师
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中大职业培训学院副院长、多家知名企业的常年人力资源管理顾问,10年外企人事总监从业经验,曾在某省政府部门担任处长。中山大学MBA,香港浸会大学访问学者。
【主办机构】 广东中大职业培训学院
时间与地点:10月18日14:00-17:00,中山大学校内,我们会提前以电邮或短信通知具体位置
□ 符合如下条件者免费:
①已经报名参加2008年11月23日人力资源管理师(1-4级)考试的人员,请凭缴费收据等相关资料入场;
②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请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入场。
□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在入场时缴纳50.00元/人
□ 请提前预约,预约、咨询方式:020-84112155(普通话,英语)
020-84113006(粤语,英语,普通话)
020-84113711(粤语,普通话)
□ 前50名预约报名者将可获得讲义打印版,在入场时发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