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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在中山大学举办《相关劳动法规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之实操》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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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8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课程背景及预期目标】

2008年9月1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
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施行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与《就业促进法》正式施行
《实施条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经济补偿金、服务期、新旧法律过渡等诸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从业人员,关注的不仅仅是新法的出台,更是法律法规条文如何运用于招聘、薪酬、考核与培训之中,在本次课程中,您将在【操作】、【解释】【依据】三个方面获得收益,让您不仅明白如何操作,还知晓为什么这样操作,这样操作的理由与法律依据。

连接可查看具体课程内容:http://www.rlzygls.com/content/2008927192.htm

【讲师介绍】 JASON 老师

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中大职业培训学院副院长、多家知名企业的常年人力资源管理顾问,10年外企人事总监从业经验,曾在某省政府部门担任处长。中山大学MBA,香港浸会大学访问学者。

【主办机构】 广东中大职业培训学院

时间与地点:10月18日14:00-17:00,中山大学校内,我们会提前以电邮或短信通知具体位置

□ 符合如下条件者免费:
已经报名参加2008年11月23日人力资源管理师(1-4级)考试的人员,请凭缴费收据等相关资料入场;
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请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入场。


□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在入场时缴纳50.00元/人

□ 请提前预约,预约、咨询方式:020-84112155(普通话,英语)
020-84113006(粤语,英语,普通话)
020-84113711(粤语,普通话)


□ 前50名预约报名者将可获得讲义打印版,在入场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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