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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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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第443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中首次对“什么是直销?什么叫直销?”明确定义: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传销的本质是拉人头,自己购买产品为主,后面的人补前面的人的缺,实际上根本没有做零售,或者是靠缴纳高额会员费,拿到象征性产品,介绍人因为被介绍人缴纳加盟费而抽取利润。也有许多变相的传销隐藏的较深,用以上原则,基本就可以判断。不劳而获,靠拉人头获益,一定是传销。而直销,实际上是渠道的一种方式,区别传统的渠道:工厂——区域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批发商——零售商——顾客,采取渠道扁平化,将工厂的产品,通过直销商,直接销售给顾客。赢利模式方面,除了自己零售利润以外,可能还有下级部门的管理奖金,这个奖金,是直销的惯例。就像传统公司里,销售经理或总监,并没有直接销售产品,但团队的奖金仍然可以拿到。直销从某种角度看,和连锁加盟有类似之处,直销商自己学会零售,于是发展加盟商,教会加盟商如何零售,在加盟商业绩达到一定程度,获得一定奖励。


  直销和传销的本质区别就是,是否有物有所值的产品,是否销售给顾客。直销和传统销售不同之处在于:传统销售中的渠道利润由各级渠道商瓜分,而直销行业中渠道利润全部归直销商获得,相应的义务,即所有中间环节的招募、培训等组织工作由直销商承担。

       知道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和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吗??它们也是直销公司。直销是一种正当的职业,最初产生于美国50年代,当时由于贫富差距太大,许多穷人没有改变现状的机会,美国哈佛大学的两个研究生发明了直销业,让穷人从事这种职业,让富人消费商品。很快,许多企业滞胀的产品有了销路,萧条的市场有了生机,同时,许多穷人改变了命运,加入到富人的行列中。这种崭新的营销方式很快盛行起来。


  关于直销,世界直销协会的定义是这样闸述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虽然,这种先进的营销方式好处多多,但很难马上被更多的人所认可。因为,认识新生事物需要一个过程,加之“非法传销”混水摸鱼,于是,许多人排斥直销,拒绝直销,把直销当做“非法传销”的孪生兄弟,说什么直销就是亲属骗亲属、朋友骗朋友,视直销为洪水猛兽。显然,这是极其错误的看法。如果一个人没有完全了解事物的实质,就妄自论断,不但伤害了别人,也把自己引入了误区,对人对已都不利。人们只要稍微留心了解一下,就会看到直销给社会带来的真正利益,知道从事直销工作是国家认可的一种正当职业。

     既然直销是一种正当的职业,那它和其它的工作那种付出与收获成正比的公理也不会变。我们知道,在传统的生意中,每个人都要起早贪黑,苦心经营自己的生意,而后才能实实在在得到你的收益,分享成功的果实。直销的经营理念也是这样,既不强化不劳而获,一劳永逸的情结,也不淡化“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哲理,而是极其明确地阐明了丰收的果实是建立在辛勤的耕耘之上,正所谓只有付出才有回报,如若抱着投机取巧的思想,在直销业中绝没有发展前途。


  直销是一种正当的职业,我们应该用正确的眼光看待我们身边的直销商,排斥他们,甚至歧视他们,显然是对他们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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