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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30分》曝光“品牌中国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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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要:近年来,一大批“人造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造节”是人类的一大发明,它本身并没有错,但在日益增多的“节庆”活动中,逐渐凸现出了六个新特点。特别是“人造节”过多过滥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并演变到不治不理不行的地步。近期有两个“中国品牌节”引起关注。推荐阅读:
对“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乱搞“中国品牌节”的质问!
  一个是“中国品牌研究院”(brandcn.org)的“中国品牌节”。
  另一个是“品牌中国产业联盟”(brandcn.com)的“中国品牌节”。
  据了解,这两个“中国品牌节”以前是一伙人干的, 后来利益分配不均, 互相开除对方, 于是出来两个“中国品牌节”。看看他们的域名都是brandcn就知道怎么一回事情了,“中国品牌研究院”与“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实属一丘之貉。
  这两个机构“中国品牌研究院”和“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的合法性令人生疑。无论在工商,还是社团组织等部门,都查询不到他们。
  中国品牌研究院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郑学勤对记者承认公司确实是在香港注册,并强调以“中国品牌研究院”的名义在国内进行企业活动并不违法。
  “中国年度最佳品牌”、“中国最有价值商标500强”、“全国重点保护品牌”……这些五花八门的听起来响当当的“国”字头称号,很能唬住人,但记者调查发现,只要交几千元到几万元的品牌评选和推广费用,就能拿到一个这样的证书。而炮制这些名头的“中国品牌研究院”,办公地点仅仅只有三四张办公桌,俨然是“全国牙防组”的一个翻版。前日,央视《新闻30分》对其进行了曝光。记者昨日回访发现,该机构除了摘下了牌子,一切照旧。
  经查实,中国品牌研究院实际上是一间在香港注册的私人机构广州办事处。
  企业中招只好花钱“消灾”
  佛山某制造企业市场部负责人蒋先生向记者透露,他曾经收到过“中国品牌研究院”的通知,称他们公司获得了“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荣誉,要求他们去领奖。“但如果去领奖,或者希望在调查报告中将企业的排名靠前排列,则需交纳一定的费用,我们交纳了大概1万元钱。”据介绍,如果不去领奖,名次就会靠后,甚至是负面的结果,“他们每次的评选结果出来,都召开新闻发布会,影响很大。”目前,引起轰动效果的有《刘翔商业价值评估报告》,断言刘翔的身价会缩水87%等。
  根据“中国品牌研究院”的网页(www.brandcn.org)公布内容,目前,该院正在加紧评选建国60周年“国家名片”,初选已经从418个品牌(企业)中选好了100家,正在进行公示,并表示正式结果将于本月18日公布。
  招牌唬人实则“草台班子”
  这个总是炮制“国”字头称号的“中国品牌研究院”到底是什么机构,到底有无资质?从该院网页上公布的组织架构图,可以看出其分支机构多达数十个,研究人员几百名。
  记者前往广州市工商局查询得知,所谓“中国品牌研究院”并非国家科研单位,实际上是“香港中国品牌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的缩写,该机构自2007年5月15日注册后便没有年检信息,并于2009年2月16日正式注销。它的业务允许范围是“有关本公司市场信息咨询、品牌策划推广、企业形象策划推广的业务联络”,并特别注明“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记者在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网上查册中心查询到了该公司,公司类别显示为“私人公司”,资料显示在香港并无办公和营业场所。
  “中国品牌研究院”的网页上留下的地址显示,该公司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南路13号大院,没有提供详细门牌号;依据在市工商局查询到的该公司原注册地址(海珠区艺苑南路13号-27号自编30号102房),记者探访发现,该地址并不存在,该公司也不在该大院。艺苑南路13号大院是一个萧条的大杂院,门卫告诉记者,该大院最多才自编15号,该研究院以前位于大门左侧民房一楼102房,现在并不在此地。
  记者看到,该房间铁门紧锁,很久没人打开过,铁门上蒙上很厚的灰尘。据了解,今年4月份,该公司曾经被曝光过,随后搬了地方。
  记者辗转找到该公司的新址———新港中路丽影广场C区B栋1305室。去过该地点的知情者告诉记者,前几天,在该民房大门上还挂着一个白底红字的“中国品牌研究院”塑料牌匾。记者发现,牌匾已经不见了,房间里面空空荡荡,仅有三四张桌子,根本无法想象里面可以容纳“数十个分支机构”。
  辩称阵容豪华以壮“声威”
  记者借故敲开门,一名男子表示,此地不是私宅,而是正在营业的公司,该名男子就是中国品牌研究院的“新闻发言人”郑学勤。
  郑学勤告诉记者,中国品牌研究院所做的研究报告都有相应的依据,公司有自己制定的品牌商标价值计算公式,“从一开始我们就建立了模型来进行品牌商标方面的研究,研究报告一直都没有收费,至于评定结果则属于知识产权,企业如果使用就要得到授权,而得到授权的方式就是交纳一定的费用,然后企业就可以在宣传推广中使用相应的牌匾和证书。”他还表示,目前该院聘请了300多名研究人员,大多是兼职人员。他强调,公司在香港注册,以“中国品牌研究院”的名义在内地进行企业活动并不违法。
  “国”字号应获国家批准
  “此类评选不够客观,甚至是商业炒作,权威性上应该受到质疑,不过确实对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震表示,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是合法的也是具有权威性的,但类似“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省优部优”的认定,目前基本不再评选了,“民间机构乘机进行了填补。”他表示,打着“国”字号的企业,应该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中国品牌研究院”在香港注册,再到内地从事经营活动,具有欺骗性,扰乱市场。如果并无在内地注册,工商部门有必要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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