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法不容,贪官难逃。关于辽 阳王 志刚利用职务之使大 肆受 贿、包 庇违法犯罪行为,tanwu受贿、拥有巨额财产,已经在网上与媒体上进行了彻底曝光。网友们对王志刚的巨额财产进行了搜索,一辆路虎吉普车,价值180多万,车牌号为辽K-67L66。还拥有一辆奔驰吉普车,价值130多万,车牌号为辽K-79797….同时更多的质疑声出现。据调查王志刚还与辽 阳县一知名企业家合资几千万在内蒙古地区又建立一大型矿山,一出手就是7位数啊。还有更多的灰色财产,以及更多的财产转移其他人名下的可能。 如果以工资来定,那么王志刚的这些巨额财产从何而来?国jj家三令五申不许国jj家公gg务人员经商,而且直系亲属也不能参与,但他为什么会这样胆大妄为呢?为什么一直无人问津无人管制呢?难道当地的监jj察机构也是形同虚设,或者同流合污吗?据了解王志刚早在辽 阳县工作期间曾被纪 检 委调查过,纪 检 委只对他的行为给予停职半年的处罚,此后不了了之,难道是幕后有人暗箱操作,已经把这事压制下来了?在进一步调查了解中发现很多当地老百姓对“辽阳王志刚”恶行敢怒不敢言,以及他周边的官j官相互痛恨之极。甚至有老百姓说出这样的话:“民 告 官,似上天”为什么老百姓会这样绝望,为什么“辽阳王志刚”这么嚣张呢?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做为老百姓在行使自己权利时,特别是监 督权时,而且面对的是国 家执 法人员时的无力与无奈。可以想的到,就拿“辽 阳王志刚”为例,其自身是政法人员,亲属又是执法人员,那么老百姓告这样的腐pp败份子,无非是鸡蛋碰石头。 公 安c部要求公民实名举 报,无非是为了避免有些公民胡乱举报,或者是提供不属实的信息,这样不利于惩罚违规行为的开展,公g安g部的考虑可以理解,但是是否想过,正当举报是公民实施监督权的一种,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公g安g部门不能为了“方便自己办事”,从而限制公 民的合法权利。况且,公 民举报 违 规现像,并不是冲着那万八块的奖金,而是他们正当实施监 督权,是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公g安g部g门更应该保护他们的权益。对举报人进行实名登记,那么举g报人的人身安全要得到有力的保障要从何而谈呢?都说告人要讲证据,可是伸张正义就应该生命得到威胁吗?国 家不是想让老百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抓尽天下贪 官吗?那就要取消举报实名制。否刚我们身边会出现更多个“辽阳王志刚”。不要用老百姓的生命来与贪官的胆量来比较,不要让已经满腔怒气的老百姓再满身伤痕。大力反 腐刻不容缓,取消实名,势在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