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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好消息!!优秀学生司法考试助学奖励”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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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题:“优秀学生司法考试助学奖励”评选活动

主办方: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广东教学基地(南方医科大学)

承办方:我校文法学院

一、内容

法大司考广东教学基地(南方医科大学)在广东各高校开展“优秀学生司法考试助学奖励”评选活动,此次活动将根据贵院推荐的候选人评选出35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的学生将获赠由法大司考广东教学基地奖学金,入读法大司考广东教学基地的“精英保过班”。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①获得国家、企业、学校奖学金、助学金,拟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在校大三、大四学生;

②拟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在校硕士研究生。

三、评奖准则

1)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考核标准,择优评奖。

2) 特等奖奖学金评奖要求: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优秀学生。

3) 各类奖学金评判的一般标准如下:国家奖学金优先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类奖学金优先于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此评奖标准仅作参考,具体评判准则视贵院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颁发情况而确定);

4) 优秀贫困生可获优先考虑。

四、申请办法及评选程序

1、 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向所在法学院(系)领取申请表格,报名同学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学生证复印件、学业成绩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奖学金助学金证明文件),评选活动的报名时间为:自法学院(系)公告发出之日起的7天(具体日期详见学校公告),逾期视为放弃参选;

2、 初审:法学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35名推荐的侯选人(建议初审期约为5天);

3、 公告:法学院(系)将初审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告,并通知候选人签订报班协议,公告期为3天,候选人在公告期内未签订报班协议的,视为放弃推优资格。

4、 推优:法学院(系)将最终确定的所有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递交至法大司考广东教学基地;

5、 复查:法大司考广东教学基地在3天内对法学院(系)的推优候选人进行复查,确定获奖的学生,并将获奖名单通知法学院(系)

6、 颁奖:法大司考广东教学基地到法学院(系)举行颁奖活动,由基地负责人对获奖的学生授予奖状证书。颁奖活动现场设有报班咨询点,获奖学生或有意报班的同学可现场咨询相关教学情况,可现场报名或预报名;已签订报班协议的获奖学生须在获得奖状证书之日起的5天内凭奖状证书报名或预报名,逾期未履行报班协议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五、评选名额、奖学金金额

特等奖(1名):可全免学费入读法大司考广东教学基地的“精英保过班”

一等奖(3名):可获得精英班奖学金7000元,即可以680元入读法大司考广东教学基地的“精英保过班”

二等奖(6名):可获得精英班奖学金6000元,即可以1680元入读法大司考广东教学基地的“精英保过班”

三等奖(10名):可获得精英班奖学金5000元,即可以2680元入读法大司考广东教学基地的“精英保过班”

优秀奖(15名):可获得精英班奖学金3000元,即可以4680元入读法大司考广东教学基地的“精英保过班”

注意事项:

   1.参加评选的同学所提交的证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主办方可取消其参选资格;

   2.活动奖励的奖学金仅可在入读“精英保过班”时抵减学费使用,不可折现;

   3.本次评选活动的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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