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以邮递方式报名,报名资料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北光孚路5号市委机关幼儿园,邮政编码510045。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3、提交资料:报名表(见招聘公告附件,贴免冠大一寸照片),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及任职资格相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
5、联系电话:83103555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广州市委机关幼儿园音乐室。
3、笔试内容: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为合格。笔试合格的,每个职位以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2010年8月中旬(面试前)。
2、面试时间:2010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广州市委机关幼儿园音乐室。
4、面试内容:与招考职位相关的专业技能。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在广州市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拟聘为厨师的在越秀区的疾控中心体检,其余的在越秀区妇幼保健院(东皋大道)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或行业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招聘结果在广州市人事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5 W* ]+ L: y* ]8 r6 E, x! P1 x) Z# \/ ~4 s) _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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