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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考试培训招生 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考试培训招生
一.报名条件: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4)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7)以上报名条件均要求: 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培训费用、时间、地点:
(1)培训费用:
报考类别
培训费
鉴定费
教材费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000 元(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600元) 310 元 90 元
人力资源管理师 1700 元 600 元 105元
(2)优惠规则:
1) 同时报读2个班可获9折优惠;
2) 旧学员报读其他课程可获9折优惠;
3) 旧学员介绍新学员可获每人30元现金反馈,同时新学员可获9.8优惠;
4) 5个人同时报名可获9.5折优惠,10人同时报名可获9折优惠;
(请先电话告知或者一同前来)
5) 如考试未合格,下期可免费重读.
注:以上优惠不能同时享受,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3)培训教材:采用国家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
(4)培训时间:上课时间安排在周六或周日;
(5)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三、报名及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时带上学历证(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份、单位证明一份(注明工作年限),黑白大一寸照片五张;
(2)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侧门201室
邮编:510631
(3)咨询电话: 020-85210007 15360017347
四、通过考试鉴定合格,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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