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2号 发表于 2007-12-19 19:46

何为挂课---次课算不

体育.思想,计算机,一类算不算啊???是不是一样会影响毕业和奖学金,恳请指教

发表于 2007-12-19 20:31

你说的都算!
肯定影响拉!

zhouyvqin 发表于 2007-12-20 00:01

不算人家还开这课做鸟啊

myc 发表于 2007-12-20 01:05

算的

坏小子 发表于 2007-12-20 12:05

废话 除了选修...

littleonelittle 发表于 2007-12-20 12:23

选修都算的吧?

lyhiving 发表于 2008-1-16 22:37

ャo随.癔マ 发表于 2008-1-16 23:12

:time: :time:

真是大一的啊?

llinfish 发表于 2008-1-18 21:49

所学的任何一个科目都算,一科挂了就不能申请奖学金,党员要求不挂科,贷款一般要求不挂科,选修课挂的可以申请奖学金,大学四年选修课的学分必须修够13~15学分。

eapha 发表于 2008-1-19 12:35

LS正解:o

gtmac 发表于 2008-1-19 21:05

我有科选修无去考试,结果挂了···

feifeiluoluo 发表于 2008-1-23 01:10

微积分···没了

猪,你就系~~ 发表于 2008-1-23 21:24

微积分低空掠过……

天上人间 发表于 2008-1-23 23:29

不管是必修还是选修,那学分都算的
到时少一个学分都拿不到毕业证和学位证
所以※……

天上人间 发表于 2008-1-23 23:38

学校发给你们的学生手册都丢哪里去了?
有时侯就觉得奇怪
明明这些东西都是有规定的
而且每个学生都会有这本学生手册
却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学校教务处也有电子版
不妨去那里看一下

只是可悲的是,我有一次在教务处网站浏览新版的学生手册,旁边的同学却说我无聊,连这个都去看,晕


毕业证的颁发的其中一个条件是修完学校规定的所有学分
学位证的颁发的其中一个条件是能够正常取得毕业证

所以,看着办咯

天上人间 发表于 2008-1-23 23:50

摘录学位授予条件的原文:

第六条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一)思想品德鉴定不及格者;
  (二)未按专业教学计划完成全部学业,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三)自入学之日起七年(特殊情况除外)内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四)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icexixi 发表于 2008-1-24 10:59

LS太理想化了.............
不是明文规定的就一定实行~
就好象今年的这个选修学分
本来说浮动在13-15分
谁知在龙洞校区的选修课有很多都没选满
教务处的人就拿我们大四的开刀
一定要选满14分才可以!!!!!!!!!!
很多上学期已经学满13.5和13的
迫不得已在下学期繁忙的时候去上多一节选修

L. 发表于 2008-1-24 20:46

确实是修够才能毕业。

天上人间 发表于 2008-1-24 21:41

原帖由 icexixi 于 2008-1-24 10:59 发表 https://www.gdu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LS太理想化了.............
不是明文规定的就一定实行~
就好象今年的这个选修学分
本来说浮动在13-15分
谁知在龙洞校区的选修课有很多都没选满
教务处的人就拿我们大四的开刀
一定要选满14分才可以!!! ...

新规定没有浮动之说,至少14个学分。

天上人间 发表于 2008-1-24 21:51

摘录新版学生手册原文:

对于公共选修课,本科学生必须完成至少14学分的选修课程,其中工科专业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类7学分,自然科学类4学分,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3学分;理科专业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类7学分,自然科学类3学分,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4学分;经、管、文类专业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类3学分,自然科学类4学分,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7学分。

备注: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7年9月6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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