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合同的疑问
面试通过之后一直没去实习,具体情况不是十分了解。现在公司那边有压力,说去的话就要签合同因为是食品企业,工作时间较长,还有两周倒一次班,自己也挺担心适应不了夜班,所以有点犹豫……
想请问各位一下:
合同与三方有什么不同?
签合同之后,如果发现不适合,申请辞职之后如果不让走,会受到具体怎样的阻碍?
如果不让走,又不想赔偿,如何走法?
麻烦解疑,或者帖些网址我了解一下。谢谢阿! 合同的法律效力教大..协议没啥..
违约就给约定的毁约金(一般劳动合同的毁约金约为一年的工资) 签订三方协议没有什么的..(毁约金一般都很低)
能保护自己的只有劳动合同 其实比较担心的是到时能不能走,方不方便走的问题。。。。
有种说法是在试用期内说一声就走人不算是毁约,这对吗?好像很牵强的说法 LZ可以查一下最新的劳动合同法,不管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都可以单方面辞职而不付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况例外,大多数情况下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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