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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外租房愈演愈烈 学习成租房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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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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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12:46 重庆商报

  调查提示:本报调查显示,在学校“禁租令”下,大学生的校外租房却愈演愈烈,同时,因此产生的隐患也越来越多。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学习是校外租房的“挡箭牌”,因租房而出现的高额生活费和学生心理问题日益严重。

  本报讯 (记者 田倩 实习生 彭光瑞) 虽然目前,我市重大、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等都明确规定不许学生校外租房。但目前,大学生到校外租房十分风靡
。本报调查的人群中,其中有校外租房经历和意向的比例高达60%。

  本报调查发现,大学生租房一般选择学校附近居民住宅、农民的房子和老师的闲置房子来居住,其中,合租房中更多的是邀约志同道合的人合租。重庆工商大学读大二的张利同学称,她就是一直和2个好朋友住在校外,目前他们学校明确规定不准校外租房。在“风头”紧时,他们会回寝室“避避”,过后再搬出去。而在同学中,有不少人和她一样打游击。

  “学习”成为租房的借口

  而在本次调查中,真正是为了学习目的而租房的人比例很少,从合租对象就何以看出,和情侣一起过“小日子”的占半数。“学生被发现校外租房后,一直向家长和老师说是为学习,可事实上,只有少数人”。重庆工商大学一位姓王的辅导员称,“学校最小的集体单位就是寝室,一般有任何与学习相关的信息都是以其为单位发布。而租房的大学生脱离了学校的约束,很多学生会变得散漫,常常会错过学校的学习安排。”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学生选择的多是价格便宜的民房,学习环境无法得到保证。重庆交通学院河运校分校旁的一间小屋是该校小周的租房,记者看到仅7平米左右,没有任何桌椅,天花板破损多处,不时落下石灰,窗外传来“隆隆”车辆声,与该学校寝室环境形成明显对比,在该环境下,根本无法很好学习。

  校外租房造成高额生活费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般来说,大学均实行住读制,交学费时一并交住宿费。而在学校“禁租令”的高压下,校外租房的学生无法向学校提出退免住宿费要求。这样一来,就造成生活费剧增。

  据了解,目前,学校周围房屋价格因地段不同而有高低差别,而最低的民房每月也在100元以上。而如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处于交通便利的繁华路段,一般的单间价格达到200元/月,而二室一厅则高达500-800元/月。

  重庆师范大学中文系小何称,以前没有租房时,他的生活费400元/月就够了,而现在加上水电费等,需要700元/月。

  校外租房易引发心理疾病

  记者采访时发现,部分曾经在校外租过房的学生表示,租房曾给心理带来阴影。曾在重庆工商大学江北校区就读过的小刘称,和女朋友在校外租房那段时间是他最心惊胆战的时候。当时正处于学校“禁租令”的高压下,每天出入生怕同学和老师发现,处于高度警惕中,现在都有了租房恐惧。

  荣格心理咨询所专家称,大学生适当过一段时间的“集体生活”有利于以后工作后团队精神的培养。而过早的“小家庭”生活中所产生的矛盾会造成很多人对婚姻生活的恐惧,晚婚甚至终身不婚。
 楼主| 发表于 2005-3-2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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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11:49 南方周末

  □赵芸

  不久前的一个晚上,广州某大学校园出现了一个戏剧性的场面:一名男生捧着玫瑰花跪在一栋女生宿舍楼下,旁边是他用蜡烛摆成的心形图案。五六百人围着他,看着他打电话向“女主角”求爱……最后以保安员将他带走收场。随后,有同学把现场拍摄的DV挂上了校园网BBS,引起了同学们热烈的讨论。

  有人说他“勇敢”,有人说这种方式“浪漫”,也有人不以为然。据知情者透露,求爱事件的女当事人,对该男子“没有感觉”,并不认为他的举动浪漫;相反,让那么多人知道和讨论,“让她很尴尬”。

  在我看来,这个男生的举动一点也不“浪漫”,只能叫“讨厌”。好在他并非死缠烂打娶七个老婆的韦爵爷,尚有知耻之感,激流勇退,只上场表演了一回。以下的议论,咱们就算对事不对人。

  说他“浪漫”,心中大概想的是中世纪欧洲的骑士传统——夜夜站在心仪女子的窗前唱小夜曲,或是联想到《五朵金花》里少数民族男青年的献歌求偶。那当然很浪漫。前提之一是两情相悦,女方若不接受,男方就知趣地走开;前提之二是,那基本上是男女两人之间的事,即使在公共场合,也不似聚光灯下被人观赏般张扬。

  说他“勇敢”,如果是指他不羞怯,不怕失败,不怕“丢人现眼”,那倒不错。但“勇敢”到不管不顾,那跟蔑视公共道德的无赖怎样区分呢?对女人“死打烂缠”的韦小宝,只能称之为流氓,不能视之为勇士。俗话有“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与“好汉无好妻,癞蛤蟆娶仙女”之说,指的是,通常求爱主动的男人占便宜,拘谨守礼的男人吃亏。但那是在只有男人才有权主动的年代和环境,女子不敢先表示爱意,成了“高高树上挂槟榔,谁先爬上谁先尝”。到如今,若是两情相悦,女方通常不再扮羞佯拒,期待男方“穷追不舍”。

  真爱的基础是尊重。以自己的诚意打动对方,锲而不舍地追求固然是一种表达方式,但这种追求不能有胁迫的意味。“山大王”爱(看)上了某个女子,他不需要考虑对方的感受,掳去做押寨夫人就行了。“山大王”不需要尊重女人,他倚仗的是暴力。而这种在大众场合下跪求爱,明显带有一种胁迫意味———我都这样做了,你还不肯成全我吗?这就是一种“精神暴力”。众所周知,流氓以割股啖肉的方式逞勇斗狠;无赖以自残的方式讹诈他人。这种当众下跪,难道不是对女方的情感讹诈吗?

  结婚操办隆重的婚礼,鲁迅讥之为性交广告;其实它的合理性在于,一向众人宣示婚姻的合法性,二来也请众人做婚姻的见证,对男女双方构成道德舆论约束。但单恋者求爱广而告之,给不愿接受的一方除了造成精神压力(尴尬即其一),还能有什么好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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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租房好啊……尤其是和mm同居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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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宿舍都有人准备搬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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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居么?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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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问楼上的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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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外面住过几个月```主要是省钱```开房太贵```
感觉一般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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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jamking  在 2005-3-28 17:38 发表:

在外面住过几个月```主要是省钱```开房太贵```
感觉一般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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